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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18:17:02| 人氣2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睿志地政士事務所吳耀宗代書分享:防止灌虛坪 屋簷雨遮「登記但不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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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志地政士事務所吳耀宗代書分享:
 
防止灌虛坪 屋簷雨遮「登記但不計價」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天宣布,爭議許久的屋簷、雨遮是否計價問題,已在上周由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定案,「登記但不計價」,今年五月將直接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違法業者最高可罰一百五十萬元。

雨遮、屋簷是否納入計價、登記爭議,由來許久,由於引發「灌虛坪」爭議,監委程仁宏還曾提案糾正內政部管理不力。內政部去年擬規定限制屋簷和雨遮均「不得登記、也不得計價」,建商強力反彈。

內政部地政司指出,一九八二年起就採屋簷、雨遮辦理登記方式,目前已有超過五十二萬戶將屋簷、雨遮登記為既有產權,若驟然改變登記方式,可能衝擊現行土地登記制度,也可能因面積計算方式變更,影響民眾申請都市更新案件的動力。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屋簷、雨遮納建物測繪登記,是為了維持長久以來土地登記制度穩定性與一致性;不列入房屋買賣坪數,則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防止建商灌虛坪及哄抬房價。

在具體的做法上,內政部表示,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五十公分的構造物,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五十公分,超過五十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避免建商亂蓋「土星環式」雨遮,虛灌房屋的坪數

程仁宏表示,新規定對消費者權益是一大保障,也可減少建商「灌虛坪」的情況,他肯定內政部。

轉貼自: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27193

台長: 吳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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