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剩下我和兔子獨處了,等等,我跟兔子!?又來了,我豈不是很危險?
想起剛剛作的夢,夢中的我確實是被那隻兔子殺死的,但夢往往跟現實相反,說不定現實的我是對兔子不錯,所以才會作出兔子殺我的愚蠢夢來。
不要自己嚇自己,純粹是沒事做才會胡思亂想。
安慰著自己,深呼吸一口氣,讓自己完全放鬆心情,趕快忘掉這亂想的噩夢,只要想想現在要做什麼事,突然一念頭閃過,信瞧剛才所說的,先去房間拿錢好了。
走進房間,依信瞧所說的,順利拿到了錢,右手將錢拾起,接著把錢放進褲子口袋,最後轉身離開房間。
走回客廳,想想下一步要做些什麼才好,對了,之前買的『乞丐英雄』DVD還沒看,不如趁現在把它看完。
望望客廳,電視上頭沒DVD播放機,這下顯得『乞丐英雄』毫無用武之地。
該怎麼辦?沒DVD播放機要我怎看?該不會一整天都看電視打發時間,要是這樣不瘋掉才怪。
叮,叮,叮。
電話聲響起,差點把我嚇死,走上前,接起話筒,我道:「喂」喂了一聲,對方也學我喂一聲,聽這聲音很熟悉,是信樵吧。
「幹嘛?」竟然是熟人,當然用「朋友的方式」來打聲招呼。
「我忘了說,房間床舖下有台筆電,你有需要就拿出來用,雖然我不怎麼常用,掰。」你不常用!?就丟給我用?這像話麼?我猜,那台筆電早就成為故宮的古董一份子了。
掛上話筒,想想他剛才說的話,只給我一台骨董筆電就想打發我,算了,能用就好,將就點吧。
「啊~~~~~」我大叫一聲,旺季問他這台筆電能不能上網,X的,真恨死我自己。
算了,自己研究好了,沒網路也沒差,至少要有『酒精』這軟體,心裡是這麼想著。
我差點忘記,肚子餓的問題要先解決,其餘的先暫時不要管。
走到陽台,瞄一眼到左邊的寵物箱,兔子還在裡面,不知道牠在做什麼,可能是發呆、可能是舔毛,誰知道,此刻,我已經打開大門,一腳踏進門外。
第二次,在不知道名字的道路走著,人潮卻跟第一次不同,鼎沸,車潮來往湧現,穿越馬路的行人格外小心閃避車子,而我則是悠閒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一絲急忙,彷彿一臉天下太平。
我走進上次來過的7-11,店員還是禮貌性招呼,我靠近架子,隨手拿了『漢堡大亨』和15塊的『麥香紅茶』立即走到櫃檯結帳,拿了發票,走出店外。
撕開塑膠膜,一口咬下漢堡,味道不知該怎麼形容,不算美味,隨後,把吸管插進『麥香紅茶』管口,吸了一口,口中的漢堡跟紅茶融在一起,別有一番風味,這時才明白,原來吃這個要配紅茶才算美味。
些許,我飽餐了,但總覺得還是很餓,光是吃這兩樣東西對我來說只能當作前菜,買杯豆漿來撐一下吧,順便解渴。
決定要去的方向,立刻繼續走著,張望四周,到處督可看到便利店,7-11、全家、萊爾富‧‧‧諸如此類,沒走五步方可看見一家,但這些店現在不是我要去的地方,我要去的則是豆漿店。
抵達豆漿店,看著牆上掛著價目表琳瑯滿目,再望著忙碌的老闆:「老闆,一杯冰豆漿。」
點了餐,老闆卻往我這看,整個人極不舒服,是臉上有東西沾上麼?我想不是這個原因。
「一杯豆漿。還需要別的嘛?」
「不用。」
說完,老闆開始搖起鍋子裡的豆漿,一瓢一瓢的呈到碗中,接著,手拿起白塑膠袋,把碗的豆漿接往塑膠袋裡,最後,老板拿起旁邊掛在上面的紅色塑膠繩,綁起,動作迅速且紮實,就這樣我要的豆漿大功告成。
我覺得奇怪,再我所知道的記憶裡,熱豆漿往往是放進塑膠袋、冰豆漿則是裝成杯狀,怎麼這家店卻是把冰豆漿放進塑膠袋?也許是老闆喜歡,或者是不想跟別人一樣,反正這小事不怎麼重要,也不必太在意。
付了錢,我直接離開豆漿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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