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www.jainbook.com.tw/
裡面的連結有目前為止倒楣的部分書目,熱門的沒上榜不代表以後不會倒楣...用集算的,鮮網書太多還在整理中...不過比較流行的漫畫似乎某地方也沒膽判成18X(擋人財路者死?XD)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8580&CtNode=2544
可笑法令的原文(定義模糊不清造成圖利某些人士的現象,亂象製造處)
http://myweb.hinet.net/home6/yihung-mugen/index.htm
某鑑定是否18X的單位(法人?這年頭好像很流行這種不用去立法院接受質詢的團體?)從網路上看到的資訊鑑定一本要1萬?不確定是某正確(沒看到實際上的收費標準)
金庸在他們舉行的所謂的座談會中全部都被歸類為18X...小叮噹(多啦A夢)似乎也慘遭毒手?金田一等偵探漫畫也是...架空似乎變成專出18X的出版社了...
我不知道那些"大人"是怎麼想...但是這種要自由心証的法令會造成多大的衝擊?金庸是中國近(現)代小說中的代表...不知道多少次被國高中生當成論文主題...結果...難道是現在年輕人小說漫畫跟現實全都分不清楚了?那網路是不是更該開禁?電視劇呢?軍訓健康教育課本又要怎麼說(直接教人槍械瞄準基本姿勢、直接介紹性器官),古書上講到分屍,酷刑的是否也該貼18X標誌?那該罰的誰?訂定範圍的教育部?出書的書商?
反正部長都可以國際場合代表台灣公開罵LP了...這些算啥?XD最好笑的是罰的比吸毒公然猥褻還重...然後官員只會說值得討論...末代局長弄這個...有必要?況且某基金會還有被判刑的...他們的標準公信力何在?適當的禁止當然歡迎...但是辦法應該更詳細...評定方式也要利害關係人能接受才行...不然誰還要出漫畫小說?誰又能買漫畫小說?(其實範圍不只漫畫小說只是不知道為和就是只跟這兩個過不去...)可以公然在電視上播放放火暴動偷竊性交屍體恐嚇謀殺等畫面卻不準漫畫小說上有?我只想要個合理的解釋...這個法公平性又何在?
事實上這個法規是不需要立法院審查的...所以...有問題去問監察院吧= ="還是要請大法官釋憲看看是否與憲法牴觸...法規中明明除了電腦程式之外的錄影帶(片)跟出版品都是在範圍之內...結果進口的H-GAME是電腦程式所以...= =||
規定12月1日生效...但是到現在評定標準卻還是不清楚...一個法人的公信力可以影響全台灣出版跟影片業也真不簡單...對出版品之分級有疑義時...得諮詢出版品分級專業團體意見...這個分及專業團體怎麼產生的?評定標準過程又是怎麼區分?尤其是小說這種文字遊戲要怎麼規範?看樣子國高中同人女會倒大楣...偵探迷社團也得關閉(哪個沒有謀姦殺劇情= =||)言情小說沒H?去問那些女生誰肯買= =誰還活在這種純純(蠢蠢)的時代啊?寫本只有牽手的小說大賣給我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