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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鄧木卿/中縣報導
台中縣潭子鄉公所聘用的臨時工張清海,疑似患有戀童癖,利用打掃公園之際,三次性侵才十二歲的女童;張某落網後還不知羞恥地說,和小女孩作愛,比較有感覺。
今年元月潭子鄉公所招聘清潔工打掃公園,張清海(四十九歲、潭子人,有性侵前科)前來應徵,在民代的背書下,獲得錄用。
今年元月初在公園打掃時,見到就讀小六的女童落單遊玩,於是上前搭訕,兩人聊得很愉快,張某當下就給了女童兩百元,讓她去買糖果,後來張某還和女童相約下次碰面時間和地點,大多數時間選在假日。
張某和女童愈混愈熟,每次碰面,張某都先給女童一、兩百元,然後再上下其手,累積已有廿多次,有時,張某會載女童到東海大學、台中公園和豐原市公園等地到處玩,在今年二月和四月期間,張某竟三次,將女童拉進公園廁所,性侵得逞。
張某為避免女童張揚,每次性侵後就給女童一千元,還恐嚇不准說出來,兩人還約好如果有人問起,就說只有撫摸,沒有作愛,而張某食髓知味,有時竟然趁女童家長不在家,公然到家裡找人。
上周,張某到女童家裡找人,被女童的爸爸撞見,質問女兒怎麼會有一位和自己年紀一樣大的朋友,女童才吞吞吐吐說出在公園認識的過程,女童的爸爸勃然大怒,帶著小女孩到公所興師問罪,怒指清潔隊員欺侮他的女兒。
公所覺得茲事體大,馬上拿出公所一百多名員工照片供女童指認,但女童卻找不到人,公所心想,該不會是一個月一聘,專門打掃公園的單工,於是拿出六名從身分證影印下來的單工黑白大頭照,女童一眼就指出張某。
公所馬上報警,並且找來張某和女童對質,張某原本支吾其詞,辯說只有摸身體,而女童原本也只說被撫摸,但在女警循循善誘之下,女童才供出實情。
警方受理後,馬上帶女童去驗傷,證實處女膜有撕裂傷,而且女童還說出被性侵三次,其中一次時間忘記了。
警方表示,張某先給予女童甜頭,讓女童有虧欠的感覺,無法拒絕,不敢抵抗,然後再逐步伸出魔爪,而女童家庭的經濟狀況不佳,家長管教也有問題,警方曾問過張某,前後都花了四、五千元,何不去找成熟女人呢?不料,他竟回答,和小女孩做,比較有感覺,十分可惡。
潭子鄉公所表示,已離職的張某,家庭正常,有兩個廿多歲的女兒,人看起來很古意,精神狀態也很好,工作又認真,所以才會聘請為單工。殊不知張某早在九十三年參加擴大就業服務方案前,就因性侵害罪服刑三年半才出獄,公所未來在用人時會特別注意是否有前科。
========================我是分隔線==============================
真是個人渣阿....
人性的墮落..
令人嘆息ˊ....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