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一詞,是一八九六年由一位匈牙利醫生所提出的專有名詞;而異性間的「愛」與「戀愛」,則由明治時代作家北村透谷、坪內逍遙二人於一八九二年譯自英文的「LOVE」。
在此之前,無論同性、異性、肉慾之歡、柏拉圖戀愛,日本均統括為「色」。美女為「色女」,俊男為「色男」,異性間戀愛為「女色」,男性同性間便是「男色」。且「男色」地位與「女色」平起平坐,既非禁忌,也非敗德,在江戶時代武士社會中甚或比「女色」崇高,於庶民社會中則是一種雅癖。
古往今來,凡是堅守獨身主義教條的傳教人員,無論東方和尚或西方神父,總是免不了會與同性戀沾上邊,不過此處我們暫且不去管宗教社會,先來分析一下日本武士社會與同性戀的歷史變遷。
日本武士社會的同性戀,正確說來應該是孌童癖。十二世紀末鎌倉幕府樹立武士中央集權制後,孌童癖還只算是某些達官顯貴的風尚而已,是上流社會的專屬領域。到了十五世紀中旬的戰國時代,由於經年烽煙四起,戰鼓不息,為了加強男性集團內部團結一心,構築牢不可破的禮義關係,孌童癖便蔚然成風起來。當然或許也摻雜了性慾問題,畢竟不能帶婦女參戰,但主要還在於主僕間的信賴關係吧。
試想,當敵人衝進主將軍營時,主將身邊護衛家童若缺乏赴死如歸的覺悟,怎麼護庇主將?此外,若非平日主將與家童早就有「斷袖」之情,又如何令家童於登時甘死如飴?因而戰國時代武將身邊的孌童,與山門或貴族公卿的孌童迥然不同,不但外貌要符合「美少年」條件,更必須身懷傑出武藝。另外,孌童也是戰國時代忍術之一。
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繼而統一天下後,「男色」世界自然而然便與武士道併合,成為「眾道」,逐漸自成一家,且無形中增添了種種束身自修的條規。武士道的代表作是《葉隱》(山本常朝著,一七一六年),內容主要是探討武士精神,但也陳述了不少武士戀愛規條,例如:「戀愛的極致是暗戀。彼此見面後,戀愛的價值便會開始低落。終生秘而不宣,才是戀愛的本質。」這兒所謂的戀愛「本質」,指的正是眾道精神。
武士道強調「忠」,眾道宗旨也在「忠」,不同的是,前者的效忠對象是主君,後者的盡忠對象是「盟兄盟弟」,萬一碰到武士道與眾道不兩全時,豈不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因此《葉隱》才會諄諄告誡:不要跟發情野貓一樣,碰到稍微順眼的就急著想趴到對方背上去,至少要觀察五年,才能向對方吐露愛慕之意。一旦兩情相悅,便必須如烈女一樣誓死不更二「兄」。
天下和平的江戶時代,武士社會的規律更加嚴苛,以江戶城為首,諸大名宅邸和身分高階的家臣住居,「裡」、「外」涇渭分明。「裡」是女性社會,身分再高的武將或家臣也不能冒然闖進去,凡事都由夫人和女官作主。「外」則是男性社會,將軍、大名的身邊瑣事都由十四歲到十八歲左右的家童包辦。歷史上最有名的眾道將軍是三代家光和五代綱吉將軍,家光直到二十二歲為止,始終對女人不屑一顧;而綱吉身邊的家童據說多達一百三十人。
時代越和平,社會越安定,庶民的經濟力量也會隨之提昇,於是武士社會中的孌童癖便流傳到庶民社會。到了這個地步,孌童癖已經不是性慾或天生體質云云等問題了,而是一種「風雅」潮流。井原西鶴甚至說:「沒有盟兄的若眾(少年),等同於沒人來提親的姑娘。」換話說,還未剃前髮的青少年,若沒男人肯青睞,等於是一種恥辱。看樣子,江戶時代的男人若沒能力「男女通吃」,似乎得不到「好色男」這個稱號。而且,據說男人想「橫刀奪愛」時,通常會演變為情殺事件,反倒是去偷人家老婆比不會有事。
有個故事非常有趣,是大名與大名之間的求愛過程。雙方身分既是大名,求愛過程當然也就不同於等閒之輩。
話說十三歲就繼承了出雲國(島根縣)松江城城主地位的堀尾忠晴(1599-1633,祖父是跟隨織田信長、豐臣秀吉立下戰功的堀尾吉晴,奉祿十二萬石),十六、七歲時,長得丰姿俊秀,博得「天下無雙美少年」讚譽。當時二十三、四歲的加賀金澤百萬石城主前田利常(1593-1658,前田利家四男,青史流芳的名主),對忠晴醉心不已,於是託某位幕府旗本當媒介,轉達情意。大概是回覆還算不壞,那位旗本馬上設宴充任月下老人,想牽這一條紅線。
當天,總計五人出席晚宴,月下老人旗本和其他兩位陪臣,途中便退席了,打算讓當事者盡情去談情說愛一番。
一位是遐邇聞名的美少年(但身分是一國一城之主),一位是勢力僅次於將軍家的加賀國之主,彼此年齡也相差無幾,想必可以魚水和諧,琴瑟相調。沒想到……兩人相對無言,有的只是沉默,沉默,沉默。年長且是求愛者的利常,焦急萬分。暗忖,好歹也得說一句上道的甜言蜜語。湊巧當晚月明風清,於是利常按耐住撲撲心跳,打破沉默:
「今晚月亮很美。」
此時,如果是等閒之輩的美少女,大概會回個嬌媚微笑,睜著大眼睛,點頭回說「嗯」。
但咱們的美少年不愧是一國一城之主,當下就回說:
「看來尊兄特別喜歡月亮,那就讓尊兄自個兒暢意觀賞明月吧。在下先告辭了,免得干擾尊吟風弄月的閒情逸致。」 說完,儘管月下老人旗本與陪臣拚命好言相勸,最後還是揚長而去了。
利常的那句「今晚月亮很美」或許有點笨拙,但對方可是權勢僅次於幕府的大國之主,怎可以就這樣甩頭就走?這不是太不給人家面子了?即便是傾國傾城美女,恐怕也不敢如此大膽妄為。不過,這是咱們現代平庸之輩的看法。當事者的利常雖然丟了面子,卻更加茶飯不思,坐臥難安。
日後,美少年忠晴表示欲擇日拜訪利常,以表謝意。利常聽到這個消息,雀躍三尺,馬上命人興築迎賓室,三個月前就翹首引領,天天盼望重逢日期到來。
這一天終於到了。利常一早就準備妥當,只等貴賓光臨。不料上午十點左右,使者捎來忠晴急病的信息,告知主君將無法踐約。利常氣急敗壞,整天裹在被窩裡長吁短嘆。家童送晚飯來時,也大聲斥喝:「吃不下!」使得眾家童與家臣大氣都不敢吭一聲。
下午六點左右,忠晴的使者又來了。這回使者表示必須在利常面前傳達主君交待的口信。家臣看那使者一副寒傖相,又沒騎馬,想必是身分低賤的武士。但又不能拒絕,只好先向利常稟報使者來意。利常一聽,連忙翻身爬起來,往玄關大跨步走去。家臣紛紛攔阻,一國之主怎麼可以親自到玄關接見使者?利常只回說:「管不了那麼多了!」乾脆三步兩步急奔起來。
來到玄關的利常大聲呼喚:「使者在哪兒?」結果使者身後出現一位美少年,回道:「在這兒。」原來一切都是忠晴想試探利常心意的把戲。當晚,利常和忠晴到底渡過怎麼樣的良宵,吾等凡夫俗子應該也不難想像吧。(以上典故出自一六一四年刊行的《寧固齋談叢》)
那時代的武士社會極為排斥女性,通常視女性為「生殖道具」或「保身牌子」。這也難怪,武士社會的婚姻本來就不允許混入絲毫個人感情,而娶進門的老婆會於哪天搖身一變成為滅門禍首,也無法預知,因此身分越高階的武士,越是不信任女人。最顯著的例子是德川家康長男信康,只因為老婆是織田信長的女兒德姬,又因為婆媳不和等問題,最後只能飲淚接受織田信長的切腹命令。而織田信長命令信康切腹的憑據,正是德姬所寫的一封抱怨家信。水戶黃門和德川家康於臨死前都嚴禁所有女性接近病床,原因也在此。既然女人不可信,當然只能對膽敢推鋒爭死的「盟兄盟弟」丹誠相許。事實上,利常過世後,縱使生前下令不准任何家臣家童殉死,卻依然有五位家臣家童義不容辭地切腹了。五年後,幕府才全面禁止殉死習慣。
話說回來,江戶後期的武士社會經濟逐漸走下坡,孌童癖風尚也跟著失去氣焰。這時代,除了名門望族武士可以繼續維持孌童癖外,其他均因經濟拮据,男子一滿十五歲便迫不及待給他剃掉前髮,束起後尾巴,讓他成家立計,因而孌童候補人數也就每況愈下了。幕末至明治時代初期,美少年風氣才再度盛行起來。明治時代文豪都有留下相關作品與日記。為什麼呢?原因很單純。幕末那些討幕志士以及明治新政府的大官,很多都是九州人。而九州地方,尤其是熊本、鹿兒島那一帶,正是日本眾道發祥地。
大島渚導演有一部電影,名為「御法度」,內容描述新選組組織內的眾道問題,是合併司馬遼太郎所著《新選組血風錄》中兩篇短篇小說而成。大島渚在電影中讓沖田總司陳說《雨月物語》(上田秋成著,一七七六年刊行)的〈菊花之約〉道理,這段劇情顯然是大島渚的創意,原著中沒有。〈菊花之約〉是描述兩個莫逆之契男人,相約在重陽日共渡佳節,但赴約者卻因政治糾紛成為囹圄中人,為了履約,只好自盡,以便讓能夠日行千里的幽魂趕去赴約。〈菊花之約〉原文中當然沒有任何與同性戀有關的描述,但後人卻將之視為眾道經典,難怪大島渚會在電影中加入這段劇情。
你愛我嗎?如果愛,願意為我口啣菊花堂而皇之切腹殉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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