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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06:49:34| 人氣1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生命戲曲中篇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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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我的生命故事 (中篇下)

 

那時,每年都要在日本轉機,不像現在,有長榮直飛台。有時要在機場等候五、六個小時,我就會四處逛晃;因此,所看到的畫面都不同,當時的我,真的都很感概…。尤其是有一次,看到居住在亞利桑那州的一對夫婦,帶著十歲左右的黑膚色小女孩,帶她回去南非認祖歸宗後,返程時和我一起在機場候機要返回洛杉磯。

 

我就詢問這對夫婦的先生,此時太太和其女兒手牽著手去商店逛晃。我問他:

「請問,我可以詢問你問題嗎?」這位先生人蠻和氣的,他說:「可以啊…。」

我就開門見山的問他"

「你們是怎樣想領養這位幸運的女孩?」他回答我說"

「嗯,常有人會多看我們幾眼,像妳這樣直接詢問的也有,我們領養有四個小孩,兩男、兩女,一個男孩是印度來的,另一個是越南,一個女孩是中國來的,她是南非來的,我們家是真正的種族大融合,每天都是笑話不間斷,重點在:我們夫婦倆要讓她他們快樂、健康的成長…。」

 

我就對他說:

「我真的很感動你倆夫婦的愛心,不分膚色、種族的大愛,真的很令我感動…。」說到這裡我差點就要哭出來了…。我是真的感動他她們對非親生小孩所擁有的那種疼惜的愛,但,其實是想起:自己被人領養時,感受不到任何一絲一毫「愛」的意味,而在借景生起了自我的悲淒感哪,真是感概萬千、截然而異的畫面喔…。

 

這讓我憶起:曾有一年,雙親到虎頭埤的農場來探望我,養母不允許我和自己的親生父母碰面、講話…。養母當年這樣的做法,實在太無人性,也侵犯了基本人權。那年代沒有這種所謂的「基本人權法」啊,只怪我出生的太早了^^阿彌陀佛

 

以前,為了買較便宜的機票,轉個它三、四、五次,我都無所謂。休士頓飛達拉斯、或飛洛磯杉、或飛紐約,再飛日本、或飛舊金山、再飛日本,有一次買了超級便宜的機票,從休士頓飛西雅圖再飛波特蘭、再飛洛磯杉、再飛日本,才飛台灣,這樣往返的機票才四百八十美元,往返共要飛十個地方,光是候機、轉機就要兩天左右的時間,我卻樂的很哩,因為飛越多還更便宜,自己覺得賺到了,結果累得半死喔^^。

 

好,話題有點扯遠了,在這裡我是要表明:老外和咱老中,在領養小孩上的差異性,就算是棄嬰、有殘缺的人士,老外還是疼愛有加。當然,任何種族、膚色的人,都是有愛心或沒愛心的人都有,這裡不是研究論文,也沒有這類可信的數目字來作比對,只是用我個人在日本轉機時,所看到的個案來作記述而已。就像有漂友說的,她有朋友也是被人領養,人家是捧在手掌心般的疼愛有加,也有漂友出來說,她是被她的親生母親虐待過來的喔…。

 

人哪,什麼人都有,命哪,什麼命都有…,萬人萬般命,各各不同命。我最喜歡拿花朵來作比喻,這世間什麼花都有,這世間才美麗,倘若這世間只有一種玫瑰花,那,這世間是多麼的單調啊?就是什麼花都有、什麼草都有,所以,什麼人、什麼命都有,這人間才叫「奇妙、美麗、有趣」啊^_^…。

 

雖然已經返回生母家,每天等待出庭的日子,也不好受;法庭辦事也沒那麼快,因為案件不少。這時候,父親要詢問人家,透過懂法律知識的人,如果在法官詢問時,要如何又如何的回答,都需要演練、需要做預設的啊…。

 

一個月、兩個月,終於等到開庭的通知單了,某年月的某日幾點幾分務必出庭云云…。

 

哦,在這裡要記述一下,當年我逃離到高雄女警隊時,新生報的記者有來採訪,大意就是:養女被虐待離家出走,逃到高雄,已被親生父母帶回云云…。雖然如此,也沒有多大的迴響,畢竟還是蠻保守的年代,媒體也還沒開放,不像現今:一個新聞而已,各家電視台就可以重覆的播報個兩、三天,或是隨便一個新聞而已,就可以引起蠻大的渲染…。未完 待續^_^南無阿彌陀佛

台長: S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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