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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12:52:57| 人氣1,134| 回應2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星座愛情故事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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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她23歲,正值青春的年華,因為個性開朗的關係,在人群裡她總是輕易地成為最耀眼的那個女孩。

 

  她一向古靈精怪、調皮又愛開玩笑,常常讓人搞不清楚她腦袋裡究竟在裝了些什麼。

 

  談過不少戀愛,但遇到的都不是什麼好男孩,她也慢慢習慣愛情不過就是這個模樣,跟誰在一起又有什麼差別?

 

 

  緣起

 

  23歲時,她因為不相信聊天室某個男孩的電話號碼有71,所以她撥了電話過去,那是她們第一次聊天。

 

  當男孩開口詢問她,什麼時候願意跟她談戀愛時,她毫不猶豫的就接受了,但在這之前,她們壓根兒不曾有過任何一絲的交流。

 

這算是瞬間併發的一種衝動嗎?我想在那個當下沒有人是衝動的,兩個人都不曉得這通電話,將她們的命運緊緊糾纏在一起。

 

  或許一開始,女孩只是拿這個男孩當擋箭牌,可以鏟除她眾多的追求者,但或許就是因為女孩太難追了,所以壓根兒沒人相信,女孩仍擺脫不了眾多男人的糾纏。

 

 

  她們開始即使通、電話連絡,從陌生到熟悉,從熟悉又墜入深深的愛河裡,她們彼此訝異,在茫茫人海之中,怎會出現一個如此心靈契合的另一半。

 

  男孩每天哄著她入眠,即使她睡著了也捨不得掛上電話,常常一覺起來,手裡仍抓著電話不放。

 

  其實她根本不是男孩的菜,但男孩告訴她,只要遇對了人、愛上了對方,就會忘了自己曾夢想些什麼,男孩心裡很滿足,覺得只要可以跟她在一起,什麼都可以不去想、什麼都可以不要…。

 

 

  男孩去找過女孩幾回,但都敗興而歸。

 

  女孩其實已經遞了辭呈,準備搬到男孩的都市,但在離職的前幾天,不聽男孩的奉勸,執意要去為剛辭世的前男友母親上香。

 

  她的前男友是一個會強暴她的男人,所以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不少難以抹去的大小傷口,在她從靈堂要走時,夥同友人再一次強暴了她。

 

  受傷了她,逃到了高雄,等最好的閨蜜朋友接她。

 

  當男孩知道這件事時,沒有時間去生氣什麼,忘了自己正在氣喘,不顧一切想到女孩身旁,因為他知道,女孩現在最需要他在身旁。

 

  男孩在中山路上開過店,所以對於火車站附近的地型相當熟悉,但走了一整晚到半夜,仍沒有在網咖找到女孩。

 

  女孩託友人稍來訊息,希望自己能靜一靜,需要時間與空間冷靜,不顧男孩的心像似了熱鍋上的螞蟻。

 

 

  過了一陣子,又到了女孩要來訪的前一天,女孩出車禍撞斷了腿,以在家養病為由,也拒絕了男孩的探訪。

 

  有人問男孩,你怎會相信這麼扯的藉口?

 

  男孩說,如果我始終相信的話,那幸福就有實現可能的一天,如果我不信了、放棄了,那就什麼都沒有了,如果是你,你會如何取捨呢?

 

  接下來的兩次,藉口就不說了,男孩哭累了不再哭了,他決然的放棄了這段感情,為了擺脫過去,男孩在一個星期內找到店面、搬家,全心全意投入新生活,只想擺脫過去。

 

  男孩也開始了新戀情,但心裡懸了個人,要愛上別人真的好難、好難,有時男孩覺得自己在愛情的世界中扮演著獨角戲,有沒有伴侶,他的心中總是孤獨的。

 

  從此之後,男孩開始學會欺騙自己,為了避免自己遇到牡羊座的女孩,他宣稱自己是為了獅子女降臨到這個世上,一直到現在,沒有人知道男孩的這個秘密。

 

 

  24歲,女孩搬來了男孩的公司附近居住,有時夜深人靜時,她會一個人走到男孩的公司下落淚,她看著招牌上的名字,回憶起這曾是她與男孩的夢想。

 

  男孩知道女孩的存在,為了不再給予女孩機會,他始終堅持不讓自己落空了臂彎。

 

  她25歲時,男孩生活發生了一些事故,父親也在那時離開了人世,在生命的低潮時,男孩開口叫女孩回她的身邊,女孩答應,但需要幾天時間跟男友分手,但她並不知道,男孩其實知道她單身。

 

  男孩說,有男友就好好在一起,不要為了誰離開任何人,道德很重要,不管怎麼樣都不要去違背道德。

 

  女孩26歲時,在醫院撥了電話給男孩,哭著說自己可能無法生育了,她知道男孩非常希望有個屬於自己生命的延續,她覺得自己離男孩越來越遠了。

 

  她27歲時,男孩經歷了女友背叛的事件,她納悶的說,沒想到世上會有人這樣對待男孩,實在很難令她相信。

 

  但事實上,她也知道男孩是一個會劈腿的人,只是隱藏的比別人好,不被人發現而已。

 

  她28歲時,男孩結婚了,女孩也選在同年與男孩認識的那一天,把自己給嫁掉了。

 

  男孩的婚姻沒有維持的很久,女孩也是。

 

 

  女孩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導致她跟情人難以維持下去,那就是她總是會說夢話,在夢境裡她總是喊著某個人『老公』,而在真實世界裡,即使是她的配偶,她也只叫的出『先生』、『丈夫』。

 

  可想而知,又有幾個男人吞的下,即使她在怎麼解釋,那一切都已經過去了,也沒有男人聽的進去,那些年,她總是活在男人的暴力之下。

 

  女孩30歲時,託了很多男孩的朋友來求情,希望可以把虧欠男孩的禰補過來,但男孩並沒有接受。

 

  女孩31歲時,診斷出血癌,開始漫長的與病魔搏鬥。

 

 

  女孩33歲時,男孩真的空了臂彎、一無所有了,但女孩也時日無多了,她最大的遺憾是,沒辦法在走之前看到男孩的幸福。

 

  兩個月後,女孩走了,故事結束了…。

 

 

  Olen,一篇文章,包含星座、大叔、秘密,超划算的吧,一次滿足你所有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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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May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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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Len
該吃飯了,大叔。
都下雨了,感覺像是天在為你哭泣。
2016-05-05 13:12:30
版主回應
嘿咩,快過來肩膀借大叔靠一下,
為了滿足你,
害我這麼晚吃午餐,
你要是早點說,我昨晚就打一打了。
2016-05-05 13:30:44
(悄悄話)
2016-05-05 17:21:57
(悄悄話)
2016-05-05 17:39:56
(悄悄話)
2016-05-05 19:44:04
(悄悄話)
2016-05-05 19:46:11
大珊
太精采了
2016-05-05 19:47:13
版主回應
疑,那麼長你有看完唷,
一個小時兩千字,我想過完整版可能破萬。
2016-05-05 20:03:51
(悄悄話)
2016-05-05 19:49:05
(悄悄話)
2016-05-05 22:13:21
(悄悄話)
2016-05-05 23:02:39
(悄悄話)
2016-05-05 23:07:51
(悄悄話)
2016-05-05 23:28:34
Mann
這樣喔~~太..精..彩..了

我在等完整版ㄟ..

期待中.....
2016-05-06 01:51:44
版主回應
是要不要讓我吃飯啦,
一個小時最好能打打出幾萬字啦,
兩千字的你委屈點看啦。

(有人㑹看完才有鬼)
2016-05-06 02:04:11
Mann
我其實~~在等你出書啦~~哈~

我寫的學術論文..一篇兩萬字是常態.
還真的有一些人..會看完...不騙你.

除非~~是沒有煙抽的日子..


才會看不完..真的..絕對不騙人..


(唉~你好像寫過一篇同名的ㄟ...哈哈)
2016-05-06 02:17:21
版主回應
我又不是北七,
跟人家出什麼書,
我一直到現在才知道,沒出書的比出書的搶手多了,
鬼才要再去出書。

通常我的文字超過兩百字就沒人要看了,
兩萬個字是寫起來當廢言嗎?

到是你,
這麼才華洋溢,不出書讓人分享一下你的風華絕代,
太可惜了。

我預定十本簽名書!
2016-05-06 02:23:21
路痕
果然是才子,文青,情聖,玩家....麻藥
十項全能!
2016-05-06 09:58:56
版主回應
嗚,你抹黑我
2016-05-06 10:01:55
其石山人
我也看完了,大概因為我本來就是個喜歡看小說的人。
2016-05-06 12:50:26
版主回應
問題是,
我不會寫小說呀,這也不是小說呀。
2016-05-06 12:51:18
背影
我看完了!所以有鬼?
2016-05-21 21:29:39
版主回應
哈,很長嘿。
2016-05-21 21:50:36
(悄悄話)
2016-06-01 18:16:20
(悄悄話)
2016-06-01 18:39:05
(悄悄話)
2016-06-01 19:38:21
風的小孩
嗯,有段需要再考究
女孩走了那段......(無言)
2016-06-05 09:14:31
版主回應
劈腿的人該死啦,
你不覺得嗎?

你害我很難跟人交待你為了什麼沒死了。
2016-06-05 09:18:02
風的小孩
男孩父親過世那段也有出入啦
那時候女孩不是單身
也不是要處理分手
是要處理退婚,已經訂婚了
就住海佃路二段中油後面海東2街
然後女孩死了沒,為何要跟誰交待啊?
女孩連她老爸都沒交待,為毛要跟不相關的人交代?
識別碼能換嗎?很難認字ㄟ
2016-06-05 09:54:45
版主回應
看來病的不輕,
連字都看不清楚。
2016-06-05 17:19: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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