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十年來,我許多朋友不分男女,都因為一個『情』字,最後選擇了斷自己的生命。
所以每次有人跟我提起『飛蛾撲火』,我都會忍不住笑出聲音。
因為他們壓根兒不懂得自己在說些什麼。
不瞞你說,我最大的不解在於,為了愛情自殺的朋友,個個條件好的不得了,不管男與女背後總有一堆數不玩的備胎、盲目的追求者,你根本搞不懂為了什麼要用這種激烈的方式,證明自己的愛究竟玩的有多大?
你覺得那些人專情嗎?
不,一點都不。
周遭的人早看的一清二楚,即使那些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愛情,也很快就膩了、散了,很快又會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戀情。
愛情在他們想得到的時候,當然比自己的性命重要,為了愛情什麼狗屁事都做的出來,當他們不再愛的時候,你若不識相早點放手,阻礙他們追求幸福的絆腳石,他們可是連命都會跟你拼。
玩火可以那麼大的人,其實不是重視感情,而是過於自私,最後都是玩火自焚。
有一次聚會,朋友對那些人取了個名字,叫『火花般人物』,很不巧的,我也被朋友列入那個名單之中。
但請放心,我絕對不會為了感情自殺的。
那些為情自殺的人,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幸福,因為最大的滿足點與快樂,就深藏在『追逐』與『實現』之間,但他們停不下往前進的腳步,那怕是一刻,都可能會要了他們的命。
因為他們對於愛情嗜血的程度,是無法用正常人的觀念去想像的。
反正到手了、很快也就膩了,會再遇到更與眾不同的人,不斷的陷在這個錯誤輪迴之中。
其實,不管是愛上那種人,或被那種人愛上,都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但我很幸福,都不會遇到這種人,因為火花般人物,一向只選擇去愛人,而不是被愛。
我一生都周旋在這些玩咖的世界之中,他們自以為對感情、異性非常有獨特見解,能輕易的觸摸人心,極度浪漫、溫柔,自我感覺良好,以為自己的愛情非常有質感,絕不談平凡的愛情。
但事實上不過是個屁。
如果再讓我遇到與眾不同的人、遇到別人夢寐以求的對象,我絕對會轉身就走人,我的生命再也不需要這種過客。
那種火花般人物,談談戀愛是可以,但千萬別認真,跟他們打混是不會有結果的,即使有結果,也會是糟糕的那種。
但令我更加不解的是,玩咖為什麼自然而然不會跟另一個玩咖在一起?
是因為明知道不會有結果,不該弄髒自己的愛情,所以選擇避開嗎?
那他們究竟自己在做些什麼?又為了些什麼處心積慮的,證明自己的愛情究竟多麼真摯,為了得到一顆心,什麼蠢事都願意做的不會後悔?
多年後,誰還會記得你曾經為了愛情付出了些什麼?
不,別人早忘的一乾二淨了,而你也更不該提起,因為真正可貴的愛情,是願意攜手在平凡之中,牽手三十年、五十年,過程中不受任何誘惑,不曾絲毫的懷疑,那才是真正的對一個人付出。
其實,想寫的東西很多,才想開始主題,但很怕那些辭世的人等等來壓我的床,所以我還是乖乖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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