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信真正能攜手走過人生道路的人,都是心靈能量相當的人。”
很認同這樣的人生理念,在個人的想法中, 無論是夫妻、情侶或朋友,堅持與另一半做一對性靈和精神互動伴侶~
當對方希望獨處、有暫時的個人生活空間時,
自己也能自得其樂,照顧好自己,生活過得愉快充實;
當對方需要自己陪在身旁,一起分享心情與感覺時,
則能排除所有雜務,全心全意將心靈交給對方。
真正要與我們長久相處的,並不是這一切可以看見的東西,而是內在的心靈。
具有能量的心靈,能在富貴時不迷失,窮困時不消極,
知道自己真正想追求的理想與目標,所以不輕易受到誘惑。
人生難免有高潮低潮,唯有心靈能量充足的人,
才能永保良好的情感與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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