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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14:16:52| 人氣3,16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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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喪葬習俗的一點省思

阿媽自往生到上週出殯,大致都採取佛教的習俗,往生後先助念八小時,接著每逢七便請師父和助念的師兄師姐到靈堂做法事,婆婆和阿姨們都堅持法事一定要做滿七七四十九天,才算功德圓滿,而且認為這是阿媽的遺願。

其實喪葬問題一直是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大題目,由此衍生的社會觀念,宗教信仰與家族關係,甚至家庭的經濟等等,都有密切的關係。試想,一場法事要耗費的人力與財力都不小,家中親人若需要投入工作,就不可能在法事上花太多時間和金錢,因此可以說喪葬的風俗與排場,有很大成分是為了安慰生者,也可以說顯示了家族的經濟能力。

中國古代喪葬習俗,最早遵守儒家禮法,但隨歷史演進,吸收了多種學說和宗教的特質,如佛教生死循環/做法事的觀念,看風水和時辰下葬的風俗等,這些都影響到現在。中國古代就常有因為找吉地看風水或是做法事,而延遲了往生者下葬的時間,逾時不葬或延喪不葬的情形自宋元以後就十分普遍。北宋名相韓琦的父親韓國華卒於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卻遲至仁宗慶曆五年(1045)才下葬,三十多年延喪不葬的情形,大大違背儒家的規定:"王者七日而殯,七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見於禮記王制篇)韓國華是做過官的人,最多喪期三個月,也該入土為安,而韓琦卻讓父親停官這麼久,畢竟古代不像現在有殯儀館的冰庫設備,先人屍體如何保存?想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佛教因為相信人行善事死後會上西方極樂世界,因此認為助念和喪葬過程中的法事能助往生者做功德,根據經典記載,人往生後四十九天之內,如果陽上眷屬能為亡者誦經做佛事,仗此功德,能令亡者罪障消除,得生善道,因此才有著做七的法事的說法。由於佛教的影響,古人多在做完法事後才將親人下葬,這才延長了喪禮的進行。

但是隨著現代工商業社會的繁忙,也因為風俗的轉變,大部分的家屬都無法做滿七七,甚至將七七簡化為一個禮拜,亦有移師至寺廟舉辦的,這些方式無非是為了符合現代人的需求,往生者已往生,但生者也很重要,為了念佛與做法事,家屬可說人仰馬翻,累到生病的時有所聞,對往生親人的心意與敬意,真的需要這些形式來傳達嗎?一個一生行善的教徒,難道會因為他的家屬受限時間與財力,無法為他做滿七七法事,就被拒於佛陀極樂之外嗎?如果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現代各種簡化的喪葬儀式,就不能用孝與不孝來做簡單的兩分法了。

 

人生的終點,不是生命的結束,乃是無限的延伸以及圓滿的連續。

                                                                                                     聖嚴法師   

 

 

台長: 小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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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蠅水
很不錯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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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07:48:5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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