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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3 08:57:15| 人氣1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養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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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雙手環繞著外婆的脖子,睜著童稚無邪的眼睛看著父親。
「強強乖,在外婆家玩幾天喔!」父親忍著淚對小男孩說著,強強乖巧的點點頭,完全不知道父親轉身的離去,將斷絕了與他之間五年的親情。

前些日子,在吃早餐時看到這樣子的一個報導。
一對情侶,在女孩子意外懷孕時,男孩不願意負責,兩人也因此分手。
後來,女孩在懷孕期間認識了另一個男人,他為女子傾心完全不在乎她懷著一個孩子,於是兩人結婚了。男人也一直視小孩,就是強強為已出。
但幾年後,強強的母親過世了,原本父子倆一起生活幸福實在。
卻在這時候強強的生父出現,要求要回強強。

於是告上了法庭,纏訟許久。

後來,在法庭上,強強的養父放棄對他的撫養權爭取,有別於其生父一心一意要要回孩子的作法。
養父當庭做下此決定,強強終歸要回到生父身邊。
他其實可以爭取的,但他告訴法官,他不希望大人的爭奪造成小孩的傷害,就像當時的吳憶樺;
於是,強強就這樣開心地和“爸爸”說再見,他不知道以後他的爸爸要換人了。

看著,泫然欲泣。
如果我是當庭的法官,我恐怕開不了庭。

我不明白強強的生父的想法。當年既然不要認這個孩子,又為何在多年後要來要這個孩子?而完全沒有顧及到現在小孩子是不是過得好?
在許多人的觀念中,都認為要“認祖歸宗”,如果是本家之後,就不能在外面跟他姓,這樣子小孩會吃苦!所以要把小孩“搶”回來。
強強的生父是不是認為他是親生父親,所以要要回強強?

而強強的養父為了不要因為大人的爭奪而放棄了強強,讓他回到生父的身邊,似乎比較為著孩子著想,他疼愛強強,但也明白若他強要留著孩子,到時候法官的執行命令一下來,可能會發生和吳憶樺類似的情形,搶奪的結果造成了孩子難以抺滅的傷害。

而法官,陷於法理情之難。
法律對親權的規定,保護了生父的親權,卻失去了人性。
我若為法官,這判決也是會一種痛苦的。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如此吧?
大人的世界,總是以大人的想法去看事情,而法律,就是大人的世界,多數人的認定。大人們認為是對的,好的,就認為對孩子是對的,好的。
強強是獨立的個體,因為大人所做的事,來到這個世界上卻要承受這樣子的複雜,一次不夠,還有第二次。將來他長大,是會如何看待這事情?

我誠心希望,強強的生父/養父/外婆之間可以讓強強在愛的環境下長大,不要去怨怪任何人,讓強強不會去怨恨任何人,愛他的生父,他的養父和他所有的親人。


逸雲
94.04.19

台長: 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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