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及小嬸搬出去後,感覺上很少回婆家探望兩老,起碼我去的時候都沒遇到過,相對我老公無論是平日或假日總是晨昏定省,那小叔呢?自從元旦搬出去住後,每個星期六日,家裏總是高朋滿座,坐的是小嬸娘家的人,又由於是花蓮人,順勢就給住下來了,這好像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問題是小嬸的爸爸,連他的同居人也帶來了,這好像就有點『那個』,他是個付房貸都要叫三個女婿分擔的人,三個女兒是媽媽帶大的,就因為爸爸後來有個同居人,決定買個樓房,又因為沒固定工作,只好叫三個女婿分擔些。每個女婿每月付八千元。
我想這是婆婆很討厭她家庭的原因,更甚且,小嬸什麼東西都要用最好的,卻吃住都用婆家,甚至買房子公婆出了一百萬後,她娘家的媽媽帶著男朋友來住一住,爸爸帶著同居人來住一住, 還有娘家的三ㄚ姨、妹妹、妹婿、大家都輪番來住->每個星期,而小嬸年收入就約六十多萬, 婆婆體恤他們也不計較,小叔住在一樓的期間,就連報費三百元,都把公公喊出來付錢!
我不知道婆婆怎麼想,這也不是我能過問的。
可是婆婆說:星期六日,花蓮的一大家子又來了,小叔的女兒很興奮的說,假日期間有ㄚ公、姨媽、ㄚ姨、姨丈來家裏住,媽媽叫我不要告訴妳們。
我想婆婆一定相當難過,娶了媳婦的兒子潑出去的水。
心裏很為婆的處境感到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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