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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12:42:32|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發生在清晨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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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每天早上六點三十分, 我會到樓下「美而美」買一份培根蛋家一杯冰咖啡,

然後穿過馬路到對面的超商買報紙。

一天早上鬧鐘沒響六點五十才睜開眼睛,當下來不及尖叫就衝進浴室梳洗,

六點五十五我衝下樓買早餐,然後奔過馬路買報紙。

奔跑的速度大概太快 ─ 喔,我是說我曾經在全國大專盃百米賽跑中拿過冠軍

─ 結果在超商報架前和一個男人相撞。

我發誓我從來不相信一見鍾情。在過去的二十四年裡,我曾經慌慌張張的和無

數個男人相撞,從沒有撞出愛情的火花。

現在當然也沒有。

可是,天哪,他怎麼那麼迷人?我聞道清新的括鬍水的味道,然後發現自己

的心跳大約每分鐘一二O下。

我二十四歲,精明能幹,豈會在一個陌生人面前失禮。

於是我深呼吸,微笑,然後冷靜的說:「對不起。」

他微微一笑:「沒關西。」

拿起一份報紙, 他開始掏錢。阿哈,他沒有零錢,表情開始有點尷尬。

我不動聲色:「要幫忙嗎?」

慷慨的換了靈錢給他並且禮貌的說不客氣後,我從容的回家,

關上門我開始自言自語:「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

嗎?......」

老爸走過來拍拍我的肩:「報紙呢?」

啊!

......

下午下班我沒有忘記去買一個好的鬧鐘,然後再第二天六點三十分精神亦亦地

出現在報架前,裝做不經意的翻報紙。我對自己說,只要等到七點。

他出現了!

我讓自己盡可能自然的流露出驚訝的表情:「嗨,是你啊!」

他看起來還不錯,我相信我看起來還不錯。


§~他說~§

那天晚上因為加班,我在同宿家借宿一晚,第二天早上趕著去公司上班。

在街角,我看到超商,走過去想買份報紙。

然後,我被一個女孩撞到。

我看見他揉了揉下巴,接下來盯著我發呆三秒鐘。

我也看著她,發現她有生動俏皮的雀斑和蓬鬆撿區的頭髮。

就三秒鐘,然後她鎮定的向我道歉。她看起來並不知道她的臉紅的跟她的裙子

一樣。

接下來,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她幫我換了零錢,禮貌的說:

「不客氣!」然後就走掉了。她忘記拿報紙。

那一天裡我總是發呆,因為我實在無法理解自己為什麼要裝作沒有零錢。

我也無法解釋第二天我為什麼六點鍾就起床,然後走過四條馬路到那家超商

裝出和她偶遇的驚喜。

睡懶覺和帶零錢一向都是我的習慣。

無論如何,那天早上他真好看。


§~她和他說~§

認識第十個月我們結婚了,因為我們無法繼續堅持在十二月的清晨起床,

然後站在冷颼颼的寒風中談情說愛。

台長: ♡ 傻瓜* 婷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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