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見到Dark的時候,他戴著一頂黑色的鴨舌帽,有著好看的側臉線條,斜織毛線衫貼伏住他修長的身體,背著光像是貼在玻璃上的剪影,身旁沒有人與他交談,在那間名叫「懸浮物」的酒吧中,顯得相當突兀,為什麼沒有人跟他說話呢?為什麼要在室內戴著帽子呢?總之,當你看到一個像那樣的人,不知道為什麼,便會很在意他的存在。他既不對身旁耳鬢廝磨的煽情感到興趣,也不像要在酒吧中喝個酩酊大醉,只是手裡輕輕地晃著酒杯,讓酒杯中那謎樣的水藍色液體搖晃透出迷人的色澤,眼睛則遠遠望向窗外,在他視線的前端,是凌晨時分一片朦朧的城市。
「懸浮物」是一間蓋在高聳建築物上的酒吧,佔了一整個樓層,建築物租給企業當辦公室,也有不能吸引人潮的百貨公司,總之時代雖久,在這城市中仍算是一棟高樓。到了晚上,懸浮物便成為人聲喧嚷的pub,帶著頹廢氣息的人們,讓音樂放肆尖叫怒吼,享受耳膜剝離的快感,讓自己從震耳欲聾的搖滾之中再也聽不到屬於人的絮絮叨叨。
懸浮物就是那樣一個聚集流浪者,失敗者,享受危險的人的地方。
而我在那之中。
※
我喜歡這個酒吧,只要身在酒吧之中,就能感受到那股氣氛,像是一個刻意被模糊的空間,酒吧四邊都是玻璃落地窗,一入夜四周便佔滿整個城市的夜景,而酒吧裡沒有五顏六色四處發散的鎂光燈,打上的是一個色調一個色調改變的光,光線從地板和天花板不同的角落輪流照出,像水波一樣流轉,溫柔、自然,令人馳神目眩,卻永遠不會擋住眼前的夜景。或許是這裡有著特別強的空調,沒有菸味和人聚集的汗味,感覺上這裡的空氣似乎有著玻璃水晶一般清澈透明的質感似的。當夜幕緩緩染上晨光,這裡便不再打光,讓窗外自然的光線投射,酒吧被刷淡、染白,音樂也柔和起來。
在輕柔的音樂之中人們像海草般緩緩擺動身體,在熱情的舞蹈中人們像熱帶魚般展示著自己的色彩,這酒吧多像一只水族箱,被篆養的人們悠游其中,從玻璃窗望出去的燈海看來多麼燦爛,卻又多麼遙不可及。而Dark就在這畫面中定格,像是一個佈景、一幅不禁讓人想定神細視的畫作。
我望著他,從整個城市的夜景閃亮時,到酒吧染上黎明時窗外的淺色灰藍。
我和陌生的人攀談,我獨自一人喝酒,我微笑拒絕那外國人的搭訕,我的眼光總不自覺地閃過他所在的地方,他仍然在那,像是一個熟悉的老朋友,我不覺慢慢走近,直到來到窗邊,我試著用最輕鬆自然的口氣說話,在腦海裡囑付著對話,他卻先開口了。
「你在這裡面迷路過嗎?」
「啊?」
「這個城市,你在這裡面迷路過嗎?」
我還來不及想到回答,他就說了下去:「如果你在裡面迷過路,現在從這裡再看到這城市,一定也會找不到自己的。這城市有太多人了,一個一個在這些街巷之中穿梭,走在裡面,只覺得自己快要被人潮淹沒一樣。」
「你人在酒吧,怎麼可能從街景中找到自己?」我問。
「你相信有完美的愛情嗎?」
「不,我想我不信。」
「那你為什麼又要尋找完美的愛情?」
我一時無法反駁。
他又繼續說:「我走在路上,嘗試找到自己,卻到處找不到,街上有相似的背影,卻沒有相似的靈魂。我一路走著,來到這裡,」他凝視著城市,褐色眼眸裡有某種吸引人的東西;「我來到這裡,看到這城市的夜景,便忍不住待了下來。我喜歡這間酒吧,」他看了我一眼,「這裡頭似乎有許多找不到自己的人。」
我只是呆了一會兒,在他黑白分明眼睛裡的人似乎不是我,我想朝他眼底看去,或許像童話中的精靈般翻開人的眼皮進入他的夢境,但我卻像是迷失在他那瞬間的一瞥當中,迷路,找不到自己。
※
之後談了什麼,已經記不得了,隱隱約約似乎說到了這城市擁擠的地下鐵、火車站旁那家好喝的咖啡店、博美狗、溫哥華的毒品這些言不及義的東西;天快亮了,酒店裡的人像吸血鬼般見不得光,一個個散去,懸浮物裡剩下的人有的像死了一般睡去,有的只是呆滯地坐著。
曙光照清楚了他的臉。
「走吧!」他說。
「你要去哪?」
「回家。」他起身。
「我以為你是外地人。」
「我是,但我也有家。」
「你會再回來嗎?」
「應該,不會吧!」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後離開懸浮物。
我看著他的身影離去,應該是結束了吧!一個短暫的相遇,一個賞心悅目的人,就這樣了,本該沒有任何期待,我卻好像有一點點失望的感覺。
※
而三天後我在火車站旁撿到了他。
沒錯,撿到了他,像是流浪狗一樣,那樣閃亮亮的眼珠望著別人,渴望著關懷又害怕被傷害。即使像是全身都換了樣子,還是一眼便認出了他,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了。離開酒吧時那個趾高氣昂的旅人已經從他身上消失了。他就在那裡,遠遠地望著我,緊抱著被灰塵抹黑的背包,期待我伸出援手,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沒有拒絕他的能力。
縱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總之因為某種因素他不能回去了。那個他稱之為「家」的地方。
我走過去,有點興災樂禍地開口:「如果不介意的話,今晚就住我家吧。」
他緊抿著雙唇不發一語,然後點點頭。
於是我就把他撿回家了。
※
搭乘地下鐵,帶著他繞過河堤,我打開公寓的門走進屋內。
「我屋子很亂,抱歉。」
「沒關係,」他小心翼翼地探頭進去,對房間的擺設看個仔細。「你的CD真多!」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說:「我幫一些地下樂團寫樂評,雖然很主觀,但是雜誌肯用,久了也有了很多這些樂團自己發行的唱片。想聽聽嗎?」
「隨你啊。」他用一種寄人籬下的順從語調說著。
真是一個世故得令人心疼的男孩,我想。然後我選了一卷COLDPLAY來放,主唱慢慢地唱著抒情的調子,但那似乎無法感動他的心靈,也無法撫平他的疲倦。他眼神空洞得像是靈魂從眼睛破窗逃走一樣。
「你一定累了吧,要不要洗個澡?如果想要換洗衣物的話我可以先借給你。」
他看了我一眼,好像好不容易找回說話的方法一樣,有氣無力地說:「嗯,那太好了,我想洗個澡會好一點。」
他走進浴室,不久即傳來水聲,像雨一般不停地洩出的聲音,我準備好他的換洗衣服,從冰箱拿出兩灌啤酒,拉開一罐自己喝了起來。
他走出浴室,只在腰間裹上浴巾,水珠從他濕潤的髮際滑落,滑過他寬厚的肩頭,緊實的腰間,身上還帶著蒸騰後凝結的水珠,彷彿散發出一股熱氣,像是全身都閃著光一樣。
我在他的眼瞳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慢慢變大,慢慢變大,然後只剩下一雙熱切渴望溫暖的眼。相對,僅僅只是無言地凝望。
COLDPLAY的那捲CD不知何時已撥放完畢,那時空的場景和動作就像默劇一樣,緩慢地放映著。
※
隔日清晨醒來,他已經不見了。
而我的T恤和短褲被摺好整整齊齊地放在床上,不用想他一定是換上他還沒晾乾的衣服走了。昨天晚上沒花太多功夫便感到一股深深的倦意,或許是身邊多了一個人所以感到特別心安吧!我聽著他起伏的呼吸,很快便恍惚進入夢境中不知哪個世界的外太空中漂浮。
我從來沒有折過的棉被此時被擺放整齊,床鋪也沒有皺折,看得出來是經過整理的,是為了不想欠下人情吧?我卻覺得有一點生氣,好像自己的好意被誤解了,莫名其妙一股怒意湧上心頭,我想自己就是那種不但不喜歡跟人道歉和道謝,就連被人道謝和道歉都很容易惱怒的個性。
並不是為了得到任何回報而付出的,得到的結果卻是這樣;一個冷冷清清的早晨,一個空空盪盪的房間。
太在意了,我想我不該這樣。我走出房間泡了杯咖啡,在桌上發現一張字條,上面是他潦草的字跡:「我在懸浮物,等你。」在右下角則是簽名,應該是簽名吧!狂放的字體寫著Dark。
※
為了他的一個交代,我穿上外套便衝了出去。
我走過熙來攘往的街道,人群在街上分開又聚集,偏偏紅綠燈看到我就眼紅,像是瞪著我一樣,好像討厭我和身旁從容的人們是如此格格不入。我闖了幾個紅燈,很爽快地接受了幾個送行的喇叭聲,閃過了幾輛車,不顧身後的咒罵聲前行。
總算到了懸浮物,白天懸浮物幾乎沒有人,我四處看了看,Dark並不在那裡。
我問了酒保有沒有看到一個頭戴鴨舌帽,身穿黑色毛衣的人,不過答案是沒有。
我被耍了?
不敢相信這事實,我留在懸浮物垂死堅持著。
既然來了,聽聽樂團的演唱也好。
白天來這演唱的大多是沒沒無聞的歌手和闖不出名堂的樂團,不過因為白天人少,找不到認真的聽眾,演唱也是半練習性質的。
我在最靠近舞台的位子坐了下來,樂團的主唱給了我一個鼓勵性的微笑。
換氣的聲音太過勉強,給人一種喘不過氣的感覺、主唱和樂團之間的默契很好,當我在筆記本上書寫的時候,沒有察覺一抬頭就看到了Dark正對著我微笑著。感覺很好的微笑,像是電影海報中會出現的笑臉,讓人想看清楚的那種。
我又低下頭寫著,有點高興卻又不禁嘔氣:「我還以為你當我家是公園,睡了一晚以後一聲不吭就要走了!」
「我不是留下紙條了嗎?」他用無辜的聲音說著。
「那算什麼阿?我擔心死了,跑來這裡也沒有看到你。」
「對不起嘛!我真的很需要出來晃晃,所以就說我會在懸浮物,四處逛逛之後再來找你。」
「那是怪我太早來囉?」
「當然不是,我…….」他微微臉紅,找不到話說。
我在心裡暗自偷笑著。「算了,你現在可以跟我說昨天在車站發生什麼事了嗎?」
「嗯,」他侷促的表情改變,侃侃而談:「我那天本來打算要回家,在火車站買了車票後離火車開還有一小時,於是我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叫身旁的老婆婆在四十分鐘後叫我,就這樣很睏的睡著了。醒來的時候,火車已經開走了,身旁的老婆婆不見了,就連我的皮夾也飛了,我嚇死了,就是那時候看到了你。」
「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嗯……我的錢花光了,大概四處找收留我的人吧!」他露出像是頑皮的小孩般無邪的笑容。
「我不是收留你的人嗎?」
「看我心情囉!我肚子餓了,想吃東西。」
好傢伙,看準了我是頭肥羊。「厚片土司可以嗎?這裡的不錯喔」
「嗯。我要巧克力的喔。」我叫酒保做了兩片巧克力厚片,又點了兩杯奶茶,當然,這些都不是菜單上會出現的東西,純粹供應熟人。
「Dark,是你的名字嗎?」
「是啊,朋友都叫我大可,很可愛的綽號吧?」
我微笑,轉頭看了看玻璃窗外縮小的城市。
有一種很滿足的感覺浮上心頭。
「欸,大可,你為什麼來這城市?」
「我來旅行,順便拍一些照片,某種意義上算是我的工作吧!」
「不可能!我都沒有看你拿相機阿!」
「你不相信阿,我拿照片給你看。」說著便從背包裡拿出一疊照片,抽出一張給我。
想不到那張照片上的人就是我,而且是我流著口水抱著枕頭的樣子。
「起床後看到你的睡相,就拍下來然後衝去洗了。」他很得意的樣子。
「太卑鄙了,趁人之危!」好丟臉的睡相。
呵呵,他爽朗地笑著。我也笑了起來。兩個白痴很開心地笑著。
※
我帶Dark到這城市比較不為人知的景點。
河堤旁可以看到有著城市倒影的水面染上夕陽的橘子色,廣場旁有鴿子聚集,嘻笑的小孩子追逐著。還有晚上的遊樂園,有著旋轉閃爍的摩天輪,沒有行程在追趕的快樂時光,以及夜空中璀璨綻放的煙火。
他一會兒忙著取景,一會兒調焦距,一會兒立了角架要我們兩個一起入鏡。
最後我們又回到懸浮物,已經是凌晨了。
我們在懸浮物的玻璃窗前,請酒保替我們拍了一張合照。
打算就此告別。
「大可,不要再迷路了喔。」我說。
他笑了,迷濛地,「如果有人帶路的話,就算迷了路也很安心吧!」
我想我找到了相似的靈魂。
我們都害怕著,害怕一個人摸索,也恐懼迷失。在心裡渴望著一個人能帶著自己走,讓自己可以全然依賴。
不過那樣是不行的,終究,自己的道路還是要自己走才行。
於是我們交換一個輕輕的擁抱,沒有說再見。
兩個人默默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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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我在信箱裡搜出一封沒有署名的信。
打開來什麼也沒有,除了一張照片。
照片裡的我和Dark笑得多麼開心,背後映照著懸浮物的玻璃窗,玻璃窗外是這城市燈光交織而成的燈海。相片拍的很成功,玻璃完全沒有反光,就連城市的天平線上隱隱若現的黎明光輝也拍到了。
而在懸浮物那夢境般的藍色燈光中,我和Dark肩並著肩,開懷地笑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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