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當下化為永遠的是戀,將永遠轉變成當下的是愛」,是這樣嗎?我倒覺得好像該反過來。
作家迂仁成的小說【當下的戀人】,點出感情應在乎當下,天長地久的承諾雖然存在,卻不一定適合每個人,因為愛情擁有另外一種形式與層次。
記得影星布萊德彼特曾經形容他和老婆的婚姻,「從來不認為兩人的婚姻可以一直走下去,但是我們都有興趣知道這段感情會走到哪裡?」,有時候,放輕鬆去享受其中的過程,絕對好過惶惶然憂慮未知的結果。
永遠有多遠?真的要「山無陵,天地合,才敢與君絕」?其實,人生是無數個「當下」的累積與推進,相愛的人或許一個,或許數個,相愛時間或許一段,或許持續,以某種意義而言,都是對方當下的戀人。
做一個永恆的戀人,並非大家都有把握,做一個當下的戀人,是否比較勝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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