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文章
真是心有同感
覺得一堆記者去採訪凶殺案的受害者家屬其實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
但是, 這種事情每天都有
印象最深刻的, 是921後的中秋節, 欠揍的記者一直問災民 : 你現在的心情如何?
如果我是災民, 我會一拳揮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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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憊下飛機 鎂光燈對你閃…
辛翠玲/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副教授(高雄市)
報載政府即將禁止中正機場管制區記者採訪權,我是贊成的。此事或許可從「侵犯新聞採訪自由與否」的角度來探討,但是我認為更適合從「尊重受訪者與否」的觀點論之。
我曾在十年前從事過一段為期不長不短的駐外電視新聞採訪工作。在外派前密集的訓練期中,我歸納出工作要領:快、狠、準。然而當我準備在歐洲施展我的快狠準時,很意外的發現,好像情形不太一樣。
我想到歐盟部長會議的記者會,對方要求事先申請、審核;在倫敦,有重大新聞事件了,想要訪問英國外長,只見開完會的外長優雅地走出辦公大樓,然而我一步也接近不了他,因為警衛拉起一條警戒線,想發問的請出席記者會;台灣電視畫面上常見的,首長脖子四周環繞好幾圈麥克風的景觀,根本沒有機會演出。
當年的中英格蘭曾出現重大兇殺案,我也跑去湊熱鬧,但是既拍不到案發現場,也沒有受害家屬悲痛欲絕的畫面可拍。因為警方完全封鎖現場,每天定期由新聞官統一報告進度,沒有人敢去打擾傷心不已的受害家屬,家屬唯一的露面也僅是在警方公開記者會上,簡短表示哀痛與對受害者的懷念。整個過程莊嚴肅穆。
選舉新聞就更別談了。大選期間,電視上看不到任何的激情,但是有固定介紹並分析各黨政見的新聞時段。其他的,例如到學校、機場、醫院等公共場所,只要需要攝影機扛進去,之前一定要提出申請,得到對方的同意;而私人擁有的百貨公司、商店等就更別提了。
即便是八卦小報亦有其規範。英國記者挖八卦的功力不在人後,但是這些八卦記者的定位與工作方式也很清楚:偷拍與花錢。小報靠著花錢買名人新聞或跟蹤偷拍的方式鎖定名人,對於一般不願受打擾的平民百姓,倒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勉強也可稱之為「盜亦有道」了。
無論何種新聞,我在歐洲,特別是英國,所看到的新聞採訪工作不但有一定的規範制度,甚至根本就是一種文化:建基在尊重他人隱私的文化基礎上。逾越此界線者,還不勞法律,自己都會感受到他人與同業奇異的眼光。
我們真的可以想想,是否需要在機場就得捕捉到新聞當事人?不能等當事人離開機場或開始活動之後再採訪嗎?反問自己,當我們歷經長途飛行,疲憊地剛下機時,會希望鎂光燈對著自己閃起嗎?
多一分尊重,留一點空間給受訪者,也就多了一分餘裕給作為記者的自己,讓新聞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2006/02/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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