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辦理苗栗縣敬老愛心卡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4月22日府勞社福字第0990070480號函頒
一、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因應現行e化科技時代來臨,一卡在手通行無阻的便民服務精神,同時弘揚傳統敬老精神,並鼓勵身心障礙者投入社會活動,參與縣政建設,進而加強人際關係及減輕交通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二)年滿60歲以上之原住民。
(三)設籍本縣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縣民。
前項年齡之計算自出生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
三、符合前條補助對象者,應備妥下列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電子票證:
(一)申請表。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戶籍謄本辦理),原住民者請提供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2張。
(四)印章。
(五)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須攜帶正本供
查驗)。
(六)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因行動不便無法親自至鄉(鎮、市)公所申請者,得委託他人備齊應備文件及其他足資證明身份關係之文件代為辦理(需附委託授權書)。
四、電子票證每人限申請一張,使用期限五年,本府得視該年度預算調整自動儲值補助之票款,限當月有效,不得累計至次月使用。
五、身心障礙者有實際需要就學、就業或職業訓練等需求者,得檢附相關證件及切結書送本府審核無誤後,每人每月最高得增加儲值點數至3倍。
六、電子票證製卡廠商應依補助對象身分分別造冊,並將製作完成之電子票證送至各鄉(鎮、市)公所核對無誤後,由補助對象或受託人蓋章或簽名領取。
七、電子票證領取及使用方式:
(一)補助對象應於核定領卡日之後,即申請電子票證核准後30日至45日檢具申請表附聯向原申請鄉(鎮、市)公所領取,附聯遺失者應攜帶原申請資料領取。
(二)電子票證除首次申請免收製卡費外,因遺失、毀損申請補發,應由補助對象自行負擔製卡費用,但因電子票證使用年限已屆,再申請更換新卡者,免收製卡費。
(三)申請補發電子票證時,應先至郵局劃撥製卡費後,攜帶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及原申請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
(四)電子票證每月補助額度使用完畢後,得自費儲值後繼續使用。因補助身分變更或依規定應繳回電子票證時,如需辦理儲值退費者,其退費金額限於自行儲值可用餘額,不包括補助費。
(五)電子票證遺失時,補助對象應即向電子票證製卡廠商辦理掛失手續,一經掛失即失效,其使用必須重新申請。未經掛失不得申請補發。
(六)電子票證限補助對象本人使用,使用時需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身心障礙手冊以供查核,不得有冒用或轉借他人使用;違反者第一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半年,經第二次查獲者,收回電子票證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七)電子票證製作完成,自領卡日起半年內經鄉(鎮、市)公所通知兩次未領取者,由製卡廠商收回。
八、電子票證持有者,具下列情事之一時,應繳回電子票證,並由各鄉(鎮、市)公所通報製卡廠商鎖卡後送回製卡廠商:
(一)死亡。
(二)戶籍遷出。
(三)喪失身心障礙資格。
(四)冒用或轉借他人使用經第二次查獲者。
九、持電子票證搭乘之公車及路線限與本府簽訂契約之客運業者。
十、客運業者應逐月將實際結算之報表逐級核章後,檢具數量統計表及收據向本府請領補助票款。
製卡廠商每月應提供本府乘車金額報表以資佐證。
十一、客運業者應督促所屬駕駛員遵守下列執勤事項:
(一)不拒載老人及身心障礙乘客。
(二)行車平穩,不疾駛急停。
(三)俟老人及身心障礙乘客站穩或坐穩再行駛。
(四)不得過站不停或未依規定停靠站。
(五)保持良好服務態度,不得對乘客有態度不佳情事。
客運業者所屬駕駛員違反前項規定,經查屬實者,本府得依情節輕重與次數,依與客運業者簽定之契約規定處理。
十二、客運業者請領票款如有不實,除申報不實部分不予核發外,並依法追訴其法律責任。
十三、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
十四、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之。
十五、本要點生效後,原持有紙本票證仍可繼續適用至用罄後直接換發敬老愛心卡。
PS:申請苗栗縣政府辦理敬老愛心卡,因有實際需要就學、就業或職業訓練等需求申請增加儲值點數至3倍。
PS:敬老愛心卡可以在苗栗縣及外縣市使用。
苗栗客運、新竹客運、豐原客運、巨業交
通均可使用之搭乘的,其他客運是不可以
使用之,若將之使用於其他客運時,您的
敬老愛心卡下車時刷卡將馬上會被鎖卡。
您的敬老愛心卡鎖卡不能使用時,您立即
到苗栗客運總站(頭份上公園)的服務台,
繳交苗栗縣政府敬老愛心卡幫您代墊其他
客運的車資費用(100元)後,您的敬老愛
心卡將開卡正常使用了。代墊車資費用被
扣除後,剩餘多繳交的車資費用,將儲存
於您的敬老愛心卡裡。
-●_●-Sunny Boy林仲秋(秘密阿姨)(蓮花秋雲)2010.12.24熱情提供
轉載於 http://www.miaoli.gov.tw/cht/service_2.php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x2yQejrrUE&feature=branded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