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作為女人的同時,我不能也是一個自尊自主的「人」?
難道一定要與男人爭強鬥勝,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與自由?
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溫柔愛你,
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對你的愛並不是「查某人」份內的事,
因此而珍惜我的種種情意?
說的更明白一點,親愛的,你能不能了解,
我為你所作的一切──燒飯、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為女人的「義務」,
而是身為愛人的「權利」?一切都只為了愛?!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完整的「人」
──你懂嗎?願意懂嗎?
連海口的漁火都滅了。
我已經走到一條路的盡頭,只盼你願意陪我轉到那條足跡較稀的叉路上去。
回頭,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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