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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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園再見》
裴學儒
佇立於蓮花池前,你幾乎可以聽見自己狂亂的心跳聲,宣告你的新來乍到。今天你跟母親撒了個謊,說晚上要到同學家過夜,其實是自己一個人搭了北上的列車,抵達這個你企盼已久的終點。夜不夠深,仙女的魔法還未生效,老鼠仍忙著覓食,南瓜要再醞釀片刻才會變成馬車。再晚一點,屬於你的白馬王子,就會等在蓮花池對岸,邀你一同加入華麗的盛宴。
今天以前的你,徒有軀殼,靈魂缺席。那天,你在書店埋首一整個下午,只為尋得一本「孽子」以解長年孤寂。結帳前,還另外隨意再挑個幾本書作掩護,以稀釋可能面對的尷尬。這下你終於知道自己的靈魂遺落在何處,這也是你現在佇立於此的緣故。然而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什麼神奇的事也沒發生。你的白馬王子遲到了嗎?還是因為每個人都在等待魔法降臨,卻沒有人願意充當仙女?於是你決定主動出擊,迎向你的族人,和那些寂寞又熱情的腳步錯落再並進。就在你起身的時候,播音器卻傳來逐客令,你這才意識到原來這是一座有門禁時間的公園。在愴惶中步出公園,你隨著四、五十位族人穿越馬路到對街,期盼繼續未完成的童話。
背後才剛響起門鎖的聲響,一回過神你便發現一群警察正攔住你們的去路,說是要臨檢,其中還有人嘲謔著要將你們這群變態死兔子全都抓起來。令人窒息的焚風吹得整條街咻咻鬼叫,警察們近乎咆哮似的喝令參雜於其中特別詭異滑稽。你好像是聽到,自己將被帶往警局,拍照做筆錄,但又覺得應該是聽錯了,因為一切實在荒唐突兀,毫無理由。正當遲疑納悶之際,黑街的另一端彷彿鬼影幢幢,定睛仔細瞧,竟是又一群聲勢更龐大的警力往自己的方向包抄過來。
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三十日深夜時分,一陣推擠慌亂中,你終於遺落了一只鞋子,在常德街口,卻沒有一位白馬王子撿到它。(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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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覺自己缺少一條白褲子和一件紅上衣,在航向那趟未知的旅程中。他從報上一篇窺覬式的報導中得知,和他的族人必須靠這種裝扮相認,像是一場神秘的入會儀式,得以檢視彼此的血統及赤誠。那是二十多年前的某個夜晚,他精心打理自己,著紅衣白褲,來到公園,卻發現自己被徹底的欺騙。沒有人作這樣的裝扮,實在也沒有必要,因為光用嗅的都可以察覺誰是同路人,那種寂寞與渴望真愛的味道同他自己的如出一轍。
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他依舊隻身在公園中徘徊,追尋那可能永遠無法企及的真誠擁抱。這期間,他見證了公園的易名、捷運的開通,卻遲遲等不到心靈的自由。新增的紀念碑並不哀悼他們那族人的苦難,國族的寓言鎮壓在愛慾與性別之上。對官方而言,他們仍是一頁急欲被撇清隱瞞的恥辱,一則不足採信的怪談聊齋。
然而,年輕一輩的族人有網路、社團、酒吧,甚至還有遊行,公園不再是他們心中唯一的麥加,連朝聖的悲壯都被歡愉式的嘉年華取代。看著那些毫不避諱、甚至可以說肆無忌憚的小小族人們,他心中很是羨慕,有時還感到一絲嫉妒,慨嘆生不逢時。
如果自己再年輕個二十歲,他也要像他們那般奮不顧身在彩虹上攀爬,腳踏一地豔麗,心懷雄心壯志。他的勇氣絕不會比他們的少,他如此堅信。當這樣想的時候,手機猛然響起,他看了來電顯示,終究還是感到手足無措。對方能透過電訊聽得到這座公園迴盪著整片絕望與孤寂嗎?他忽然興起這樣的疑惑。接起手機,那端傳來天真稚幼的聲音:「爸爸,你什麼時候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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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跨越這條界線嗎?老人心中思忖著。站在公園的這端,老人眼神不時飄向公園的那端,中央通道將公園一分為二,一邊是青春與歡笑,另一邊則是衰老與落寞。熟知內情的人,是不會井水犯著河水,跑到蓮花池與涼亭那頭自討沒趣的。很偶爾,有某些偏好較年長對象的小傢伙,自己跨越那條界線,如同聖母顯靈,你又剛好抓住機會目睹神蹟,才有可能一拍即合。但無論如何老人都曉得一切似乎與自己再也無關,畢竟自己已經老得不像話了。
好在,即使無法逾越那道疆界,待在這端聆聽那端的沸騰芳華,也足夠使自己憶起那段兩小無猜的真正愛戀。老人曾以為幸福可以直到永遠,卻在某天發現回家的小徑被一整個山頭的鬼子給攔截,他繞了路,就此陰錯陽差再也沒踏上過返鄉之途。好幾個露宿山林的夜晚,鬼子行軍的踏踏聲像一次次小規模地鳴,不祥地自遠而近襲來,連皎潔的月光都因此肅殺並黯淡了起來。他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的至親至愛,包括那個初戀的男孩。
幾經顛沛流離,老人最終來到這陌生的亞熱帶島嶼,並發現這座公園。他想從那些男孩的身上嗅到他自己的年少過往,卻終究不得不承認它們早已被終結在那場遙遠又無情的戰事中。老人找不到一個味道像他初戀的,更找不到一個像自己的,年輕的他們倆早都死了,只剩下老了的自己在這裡獨自神傷。
於是老人決定離開那條界線,步出公園。幸運的話,中華商場那家燒雞店或許還未打烊,為了這個理由,他可以片刻悠閒地從衡陽路頭散步到尾。
才走了幾步,老人忽然想起,中華商場都拆十多年了。
忍住淚水,老人回過頭,望向公園,禁不住喃喃自語起來──
再見,新公園。
新公園,再見。
註: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三十日深夜時分,約五十名男同志在台北市常德街上遭到過當臨檢,被當作重刑犯般逮捕。員警不僅將他們帶回警局中強行拍照,還威脅將通知他們的家人以殺雞儆猴。此事件曾經震驚各界,媒體稱之為「常德街事件」。
《本文為「2006旅行,在臺北——第一屆臺北旅行文學獎」的得獎作品,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臺北畫刊》、臺北捷運公司、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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