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2:13-30
22:13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22:14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22: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裏。
22:16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
22:17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22:18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22:19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22:20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22:21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2:22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22:23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裏遇見他、與他行淫、
22:24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裏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2:25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22:26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22:27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他。
22: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22: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22:30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13-30節講述維護婚姻的神聖性
聖經有很多關於新郎與新婦關係的經文
(請參閱救贖的福音系列中-《新郎與新婦》)
在舊約時期,我們看到的是 神與以色列民的關係
以色列民屢次拜假神、離棄 神,被 神責備他們行淫、如淫婦
到了新約時期,則成了基督耶穌跟門徒的關係
以弗所書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5: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
無論是女子不貞潔、或是誣陷妻子不貞潔
凡是損害到婚姻關係、都是神所恨惡的
而且完成訂婚儀式,就已有夫妻的名份
因此,與有婚姻關係的人行淫,就是破壞婚姻的見證
必須把〝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用衣襟遮蓋〞代表締結婚姻
路得記
3:9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因此,〝掀開他父親的衣襟〞代表侵害父親的婚姻見證
神不允許任何亂倫的婚姻關係(利未記18:6-18、20:11-21)
Ps.一百舍客勒銀子大約是當時雇工10年的工資,是一般聘禮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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