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早上,平靜了一點,卻是比平常更平靜了一百多倍,靜的連自己心上的漣漪都聽的到,猶豫的小心翼翼輕聲細語,這樣再去找他,是不是很沒矜持?突然的從第三者的角度看,自己簡直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笨蛋!有點鄙視自己。
不知道什麼時候放開,我竟然是輕鬆地走進教室,我也不知道,嘗試了一下自己慣用的亂叫方式,根本就是裝傻嘛!自嘲!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下的結論,下的很篤定。
我真的很容易想開。
我的結論是啊......我覺得自己真的很great,我決定不管小溫愛誰恨誰,我喜歡的是小溫啊!是小溫這個人!如果小溫真的有喜歡的人,我希望自己像薔薇之戀裡Hebe說她像葵一樣愛Ella那樣,我想在小溫身邊分享。能在小溫身邊就很幸福。本來想問他是不是真的喜歡學姊,但如果我已經下了這樣的結論,答案是什麼其實沒那麼重要了。
昨天在棉被裡大哭,隔天又去圖書館找小溫,小溫穿了我一直想看的制服呦!我在對面,趴著看小溫解數學,我仔細的看,這就是我喜歡的人哩!他真的是非常好的一個人呢!找不到了以後,我想。
這就是我喜歡的人哩!像一個小孩看著他喜愛的,不敢亂碰,好像一亂動就會弄壞般,珍惜著。
一個小時過了,外頭還是下著雨,一把深藍一把紅的傘,慢慢移動。傘彈開那些不開心的事,不開心的就忘記。我喜歡和小溫說話,我喜歡在小溫身邊,就算只是沒有話的走著,就很幸福了。
話說回來,我真的自癒能力很強。是好是壞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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