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義的事情、無意義的事情,生為人就是意義嗎?
活在當下到底有沒有意義?
一直前進就會走進死亡,但是就此停下依然會被死亡帶走,而生死之間這些執念就是意義嗎?
愛是意義嗎?或者恨才是?或者得到與失去其實都是沒有意義的?
記得妳的人會消失,生命會有盡頭,妳記得的這些最終也會煙消雲散,妳認為的意義,在最終也會毫無意義。
妳還可以為自己追求甚麼?積極還是消極?
如果所謂的意義是在一代代生死之間延續曾經的故事,那麼消逝在生死之間的無名者,到底是為何來人世受這一遭?
當妳活在當下,相信自己堅持的理念,相信自己所受的挫折磨難都將有償,相信天理昭彰,相信因果循環,相信善念必有善果,將自己的痛苦藏在善良、溫柔、樂觀、積極、利他、付出、勤奮、殷實之後,相信身邊的人愛著自己,相信自己應該盡力愛著身邊的人,永遠相信著。直到失去理智、記憶的那一天(或許生命尚未結束,但意念已然消逝,不知人事)。
妳相信的一切將被妳消逝的意識點燃引線,妳被記憶的一切,隨妳的消失在他人心裡熊熊燃燒,最後只剩不復辨識的餘燼。
或許,就像世間萬物,生死只是生死,生死之間的恩怨情仇、仁義禮智,不過是人類作繭自縛的妄念,愛恨不過是生死之間的點綴,無法改變往死之路。
生命途中的燦爛煙火,燦爛之後終究不復存在。
生只是生,死只是死。
我已生而未死,總是想像死後的寂靜。
因為最後的黑暗,我無法相信短暫的現在屬於我,害怕最後腦裡的一切記憶都將消失,就那樣兩手空空地離去,一切意義都不復意義。
但我不甘於被想像侷限,即便死後是無盡的不復意義,如野草、蟲魚鳥獸一樣地失去生命,也要極盡所能地將自己活到最極限,果決而從容不迫地面對,即使一切只是走到死亡之前的徒然掙扎。
在面對生命中的偶然時,必然窮盡自己的心力追求「我不負人」,在偶然的失去時,必然相信另有所得。
偶然地來到世上,用這樣的皮相、有知建立性格的必然。經過我的偶然,是這樣必然地改變著我,而我必然地思索再思索,為了下一個偶然。
這不能算是回答了自己心中的問題,而是現下對這些問題的想像、實踐、觀察。
我的生死之間還能有甚麼?我的生死之間還會有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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