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交易機制 下月上路
2015-12-08 05:17 經濟日報 記者朱美宙/台北報導
明年1月15日起,台灣證券交易所將導入「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證交所表示,這是基於提升證券市場資訊公平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訊息為利多、利空或待澄清,皆適用之。
證交所表示,公司訊息完整公開,可促進投資之公平性,另可減少資訊不對稱造成之有價證券交易異常波動。
根據訊息面暫停交易之申請範圍,除了嚴重減產、全部停工及向法院申請破產或重整者,應申請暫停交易外;若是合併、收購、分割、股份交換、轉換或受讓、完成新產品開發、試驗之產品已開發成功且正式進入量產、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重要開發進度及其他重大事項等,皆排除無重大影響者,若是公司判斷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者,毋須申請暫停交易。
證交所表示,若以新機制檢視上市公司去年至今年上半年發生之重大事件,約十餘家公司符合需申請暫停交易之規範,尚不致發生眾多公司申請暫停交易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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