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5-04-21 10:21:45| 人氣5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我以為大家都懂,但其實......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很多時候我都會出借自己的物品,讓朋友應急,例如:朋友的吹風機壞了,因為是夏天我不用吹風機,就出借一個夏天過去,吹風機安然回來。這或許是最好的狀況。
如果朋友的手機被偷,出借自己用了快兩年的老手機,讓朋友使用,但是朋友卻私下跟家人換手機,更糟的是連我出借的手機也被偷了。知道事情的當下,我只記得安慰朋友並且建議應該要如何做,並沒有想到被偷的是我的手機,也或許那手機已經很少在用了,所以並不在乎,等到自己的新手機出狀況時,發現也沒有就手機可以預備,此時跟朋友講,被當成了無理取鬧,還因為這樣在做團體報告時被趁機修理了一頓,被比喻成不負責的象徵。重點是,我做文學史報告並沒有不認真,該做的都有做,至於,對方所批評的不在乎的態度,其實是我早就知道自己和對方的翻譯程度是讀不出此詩的涵義的,只要將自己理解的意思翻譯出來即可,因為老師再指導同時,他也只能知道文句的意思也無法將法文詩轉化成通順的中文。應該說,我不喜歡做,也不想去為無解的文字做詮釋,況且,我根本沒有那能力作出可以跟老師討論的東西。這種感覺,就像我小學五年級,去寫到姐姐國二的數學習題,根本寫不出啥東西,只能將自己會的都用上,不會零分但是幾乎沒有資格做這一些題目不是嗎?反觀文學史報告,我查字典做翻譯,批判我的人也不過就是多打一篇word,他要求的power point 我當時還拜託他我沒時間做,他這樣也可以批評我,甚至批判我對待其它事物努力。
當我發現失去善意的友誼內部,其實空虛到令人不知所措。
朋友之間,弄丟東西做賠償是應該的,這也不是朋友要提醒你,你才去做的,反之,如果朋友一開始就催促你要還東西,不也是破壞處理被竊過程的運行,事過之後再提起;應該不能怪罪朋友沒有當時要你賠償,應為只要是你該賠償的損失在損失的25年內不都可以追溯嗎?何不想想為何需要別人提醒呢?如果你認為可以不用賠償那是不是表示你不尊重這個朋友到了極點,誰家的錢不是錢啊!這種不知如何賠償的東西很簡單,一客150元的義大利麵或是牛排就可以解決不是嗎?很多事情看得是「誠意」而不是金錢價值,因為友誼的無價使得一切都變難也變簡單,要如何從中取得平衡,這可讓我吃了不少悶虧也還是學不會。

台長: 綾瀨生活守則
人氣(58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 個人分類: 人生、生活與遐想 |
此分類下一篇:漂流教室
此分類上一篇:算了,我不要了。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