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文字,透過文字表達自己,透過文字體現別人的思想與生活……
古人喜歡用文字作記號,用文字記下生活與身邊的點滴……而現代人則較喜用電話或視像網絡溝通,以手提電話或其他錄像器材記下生活與身邊的點滴。
在我眼裡看,文字寫出來總比說出來的漂亮,它就像一個過濾器一樣,在書寫之前你會先理順自己的思維才會寫出來的,所以我們工作上經常要人家black & white就是為了拿一個憑據,證明你所承諾的事或你將會做的事情都是經過思考而進行的行為,因此你也無從推說那些事情是無心之失或無意識之誤。
那麼說來,一紙婚書便不再是現代男女所說得那樣可有可無了……因為要拿起筆來,用文字作記號(簽下名字)便代表你有深思過你對對方的愛與責。因此,作為一個喜歡文字的現代人,我還是覺得以文字來記下愛的承諾才有一種實在和窩心的感覺。說到底談談情說說愛誰都會,憑甚麼知道你就是那個願意為愛作出承擔的那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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