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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6 18:24:50| 人氣50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A day Outside Kamunting:Part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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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近6時天未破曉
休假的日子要那麼早從床上爬起來還真不易
何況昨晚的會議遲至午夜12時才結束
兩輛國產車在乘載滿11人後
就直奔甘文丁扣留營
路途不算遙遠 半睡半醒下
目的地已相當接近
可就如所料 警方已大陣仗在扣留營附近駐守和戒備
不少鎮暴隊車輛沿路停放
一青年與體育中心更成了鎮暴部隊成員的"休息站"
在抵達扣留營前
我們更連續經過了3個警方設立的路障
不曉得多少車輛和集會參與者
因而被截停 打退堂鼓或繞道而行

扣留營前站著不少制服警察
而大路對面 更儘是政治部人員 媒體工作者
唯仍不見興都權益行動委員會領袖的妻子
或看似前來參與集會的人士蹤影
我們的出現成了現場(警察以外)最大批的人潮
自然也引起警方的注意
交警除了指說汽車屁股太靠近馬路 應移進鄉區小巷
(其實那小巷的寬度就足容納一輛車)
也坦承其只是依據上司命令做事
要我們分批聚集 莫集體形成人潮
他客氣地說:"拜託啦...不要害我被上司罵!"
聽起來還真搞笑!
8點多 一切仍風平浪靜
不久 坐在轎車內的太平警區主任(OCPD)拉惹慕沙副總監親自出來指指點點
(維持交通)
並吩咐幾名交警前往不遠處(約150公尺沿路停放兩個車輛 )了解情況
數名交警就向站在車輛周圍的印裔同胞領取身分證作紀錄
1名印裔同胞表示:很多民眾在半路遭截停 無法進入靠近扣留營的路段
因此已在附近2間印度廟聚集
他也不滿警方故意要群眾出示身分證的做法 有嚇唬的作用
而身在附近的
也包括了"據知"是目前興權會的主要負責人--塔年迪蘭(RS Thanenthiran)
群眾開始走向扣留營
拉惹慕沙即命令要求民眾解散
在經過數次命令後 一些人士開始退往1間房子前的空地
塔年迪蘭則堅持站在原地
拉惹慕沙重複命令 但以"please"來要求其離去 不然將採取行動
塔年迪蘭表示 他只是單獨一個人站著 有何之錯?
拉惹慕沙表示:"這是為公共秩序 我知道你單獨一個人 但很多會來這裡"
"現在我告訴你請 下次我會吩咐我的警官逮捕你!"
塔年迪蘭要求:"我可以有5分鐘嗎?"拉惹慕沙馬上答應
人潮未散去 大家走入私人屋前的空地 拉惹慕沙就在路面監視
在經過討論後 塔年迪蘭和民眾決定離開現場
前往印度廟和其他人會合

離開前 淑樺要求拉惹慕沙證實是否有人遭截停而被扣留在警局
他竟要求 淑樺自己去了解(find out yourself)
在被詢及是否預測會發生什麼事時 他說:"你們都知道了才會來 干麻還問我?"
而眼看Jasdev在旁進行攝錄 他也趨前和Jasdev"溝通"
開始時我以為兩人真friend 分享錄影作品
但不久才知道Jasdev因攝錄到其面孔而被命令刪除紀錄
他說這有關新聞工作者的道德問題 未經其同意不該錄影
大家和他理論 說道路是公共場合
我告訴他 新聞道德是考量照片刊登是否傷害到當事人
或引起民眾不安(如恐怖畫面)
畢竟在不干擾到任何人及阻礙搶救性命/財物下應有權利拍攝
否則在意外現場
記者就要詢問昏迷傷者及每一位圍觀者的同意下才可拍照
在大家繼續爭論下 哈哈
engkiat出來打圓場說:"警官 那請問現在我們可以拍你的照片嗎?"
拉惹慕沙竟眉開眼笑地說:"對...就是這樣有禮貌!"

其實拉惹慕沙的態度尚算不錯
但制度的壓迫性 鎮壓行動的霸道和剝奪人民權利的做法
不會因為壓迫者或執行者臉帶笑容 語氣溫和而變得合理
惡法如《內安法令》和《警察法令》的存在原已不合理之極
加以被援引使用 更是可惡不過
而在執行過程中態度惡劣 擺出蠻橫的嘴臉
就算各別定罪......那也簡直是惡上加惡!

台長: 失衡天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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