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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3 23:25:35| 人氣7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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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喜歡,才夠資格叫做愛?

什麼樣的喜歡,才夠資格叫做愛?

有一次,在偶然的談話間,得知朋友有一位很要好的異性朋友,朋友告訴我,她甚至把他當成將來結婚的對象,這個消息對我而言,真是很震驚!在我看來,她對他的喜歡,應該已經夠資格叫做愛了吧!她可以為他做任何事,他的父母親也很喜歡她,但可惜的是他已經有一位交往很久的女友了。曾經,她為了他的抉擇痛苦不已,為何他最終不是選擇她?或許他對她的喜歡沒有像她那麼深,又或許他是個優柔寡斷的人,面對兩個深愛他的人,都不忍傷害;他選擇了一個對彼此傷害最小的決定--- 就是繼續留在他女友身邊,但是和我朋友變成「生命中最好的朋友」。

雖然不能在一起,但是不代表不能當朋友;他生日,她在意;她生日,他送禮;她生病,他關心;他生病,她痛心,他們之間的關係,比朋友更親密,即使不能光明正大在一起,至少,他們的心是相繫的,他們之間的曖昧,勝過情侶。這段關係,我相信讓她曾經很痛苦、在意,她要的很簡單,只要他陪伴;其實,有些感覺、每段關係,不一定都要有結果,在一起若不快樂,在一起若心不在一起,那在一起便沒意義了!女生要的很簡單,對幸福的定義,只要能和心愛的人在一起,做什麼都願意。女生要的,是過程也是結果,但是往往事與願違,於是退而求其次,只要能繼續陪在他身邊,當朋友也不要緊。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喜歡才夠資格稱為愛,但是,我想,真正愛一個人,應該就是願意為他做任何事吧!結婚對我而言,是天方夜譚,能讓一個女人願意拿終生幸福去陪伴的,除了愛,再無任何理由…

最近,夢境很亂,夢裡在哭,夢外也在哭,我想,我真的想太多了…
有時,試著忽略一些感受;有時,試著做些不想做的事,甚至試著放掉一直想做的事;知道嗎?其實我真的好想放自己一天假,去一個大家都找不著我的地方,沒為什麼,只想讓思想暫時自由,頭腦暫時空白…

台長: 。相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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