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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3 13:52:41| 人氣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專家:台獨已過底綫,軍事打擊隨時發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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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我觉得可有三个阶段。一是“围而不打,引而不发;山雨欲来,密云不雨”;第二是不排除在适当时机,进行有条件、有选择、可控制的惩罚性打击,以防御性打击应对所谓的防御性公投,阻止其搞“法理台独”;第三是在对台和平统一总方针不变的情况下,在一定阶段不排除采取非和平手段,甚至是扩大的非和平手段。

  阎学通:与4年前的“就职演说”比,这次讲话问题更严重。这次讲话是经过美国仔细修改的,可以说是一份“美台联合台独宣言”,是美国认可的渐进“台独”时间表。听起来温和,其危险比4年前还大。

  台湾能否在2008年实现“法理独立”,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是大陆对台政策,第二是台湾岛内支持,第三是美国对“台独”的支持。这三个因素中,大陆政策是决定性的。美国和台湾岛内对“台独”的支持程度都取决于大陆的政策。决定性因素就是,大陆能否对台湾本岛实施军事打击。军事打击之前,岛内支持“台独”的势力必然增长;泛蓝势力必然弱化;美国对“台独”的支持也必然更坚决。岛内经济无论多糟糕,对“台独”都不会有致命的影响。“台独”势力会不会按照刚才余所长所举出的5个步骤走下去,也取决于我们在他们走到第几步的时候进行军事打击。在打击之前,所有的“台独”步骤都会按计划落实,不会有严重困难———这就是我们面临的非常明确的“台独”趋势。

  至于怎么办,我和李先生的看法差不多。首先,我们必须落实我们的“5·17”声明,将它作为今后对台政策的最高指针,所有对台政策都应该服从于“5·17”声明,即遏制“台独”是我们当前的紧迫任务,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台独”。在执行“5·17”声明时,需要明确三个核心思想。第一,使用军事手段不等于战争。我们可以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的“非战非和”领域里找到许多军事手段。用军事打击方法遏制“台独”之后,也就创造了和平统一的条件。军事打击“台独”并不违背和平统一的原则。第二,即使发生战争,也并不一定破坏我们的经济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战争从没有破坏过经济建设大局,几乎每次战争都伴随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用军事手段遏制“台独”,不但效率高而且成本比和平手段遏制“台独”要低。第三,要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制定遏制“台独”的军事战略。军事打击“台独”后,仍然让台湾民众自己选领导人。军事打击“台独”是持久战,台湾问题不可能靠一次军事行动解决。但军事打击在战术战役上要速决战,军事行动以小时为计算单位,间隔时间以月为单位,打击战略以十年为单位

台長: 清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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