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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13:09:26|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政治角力中的贏家與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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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五二0演说的幕后有一场政治角力战,最大的赢家是美国。

  这并不令人惊讶。从一开始美国就稳操胜算,因为她手中的筹码雄厚,扁当局欠的太多了。姑且不论私下的交易有多少,购买军备的价码飙到多高,台美之间的经贸僵局如何打开,台湾要负多少代价,单从这篇演讲的内容来看,美国成功地迫使陈水扁在“制宪”上做了重大的退却。“制宪”退为“修宪”,“公投立宪”不再存在,选举任务性“国大”代表,开会“修宪”。一切依照现有的“中华民国”“宪法”行事,所要修改的内容只有:确立三权分立,行“总统制”或“内阁制”、“国会”改革、兵役制度、“国民”经济条款、废除“国民大会”、“公投入宪”等等。这将是一个繁复、冗长、争议不休的过程。

台湾现行的这部“中华民国宪法”的确要改,五十多年前的旧法,时空都已变换,其不合时宜毋庸赘言。但是“修改宪法”一路走来屡次被当朝的野心政客利用,李登辉在任上六次“修宪”,与在野的民进党暗中勾结,把“宪法”修成一件破洞百出的“破棉袄”。阿扁执政以来戴上改革者的帽子,扬言要彻底废去这部“宪法”,以“公投”方式通过即将出炉的新“宪法”,由九位成员组合 “宪法制定委员会”负责撰写。

其实这是一种选举手法,反对制定新“宪法”的人就打成落伍的守旧份子,赞成的才算爱台湾的好乡亲。他们使出这一招,证明很有效。

然而无论从海洋系统或大陆系的法学理论来衡量,这种做法都是违“宪”的。因为任何“宪法”,不管新旧、合宜与否,只要它在某地存在运行着,它仍然是该地的根本大法。要修改、废除就必须依原宪法的章程去进行之。台湾的“公投法”只是由“立法院”通过的一项法案,没有废除“宪法”的权威。如果要把“公投”变成至高无上的法律条文,那么就得把它先纳入“宪法”之中。所以在五二0演说中,“公投入宪”是“修改宪法”的任务之一。看来美国方面从法理的观点来辩驳,逼的扁当局无言以对,必须要依法行事,重新补破棉袄。

何况这个“公投制宪”本是一项阳谋,“台独”基本教义派要从法律下手,短期内炮制出一部“台湾共和国”“宪法”来,二00六年通过,二00八年宣布“独立”。国际上因之沸沸腾腾,台湾海峡战乱要开始了。

如出一辙,台湾的当朝政客,私字当头,并不真心想有一部合时、合宜、合乎人民利益的“宪法”,“宪法”只是一件政治工具,隔不多久玩弄一回,扩张他们的政治利益。

“宪法”可以玩弄,“公投”更不在话下。前一段时期阿扁玩“公投法”,搞“防御公投”、“和平公投”,成为国际笑柄,态度颟顸不逊,更把白宫高层深深激怒了。这次为了取得美国的认可,前踞后恭,任由山姆叔叔修理。白宫方面对台湾的“公投”意见极大,可以预言,“公投”这个把戏,扁当局在今后四年不会主动提出了,也没有必要啦!它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在这次政治角力中最大的输家非“台独基本教义派”莫属,输的惨兮兮。

他们都没想到,阿扁在演说中把“台独”的核心理想和任务一股脑牺牲掉!“台独”大师李鸿禧领军的“宪法制定委员会”随即被解散,即便将来修改出来的“宪法”符合“台独”理念,那也是二00八年之后了。将“台独”心目中的“独立”日程表打乱。他们一路宣扬二00八年之前,中国大陆为了办奥运不敢用兵,赶快“独立”,这个说法成为泡影。台联“立委”陈建铭破口大骂,认为他们被出卖了,就在几天之前,“台独”人士还笃信制定新“宪法”的日期和“公投制宪”不会变动。所以他们积极地争取阿扁在演讲中不要说“四不一没有”。陈水扁巴不得听到这个要求,就用四年前的承诺没有改变,一句话交代,交差了事。

陈水扁如今不怕得罪“台独”基本教义派,“大选”已过,今后用不着你们的票了,诸位终究是少数,岛内没什么人想马上“独立”。看看新政府的人事布局,李登辉人马纷纷出局,台联没有人当上官。像一叠卫生纸,用完便丢弃,好用的很。民进党是当权者,“台独”人士如果损害到当权者的利益,一律走开。

年底“立委”选举,台联将卯足了劲瓜分票源,希望多选上几个,以后在“国会”才有声音,成为民进党争取的对象,否则人家更不用了。

日后李登辉和陈水扁,台联与民进党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会愈来愈明显激化。(王正方 台湾导演,资深政论家)

台長: 清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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