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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4 20:15:47| 人氣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14的驚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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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大戶屋吃飽飯後,沒有情人的我們,沒有計畫---

只能想到什麼就做什麼的說、、、

便提議去新光三越,湯姆熊玩(目標是太鼓達人-)

就在~我們玩的正起興的時候,我才發現、、、同學的包包不見了!?

我們就在湯姆熊,亂竄著~才知道他不見了!(而且還嚴重-)

重要東西、KEY,都在裡面的說~

找了許多垃圾桶、廁所,也留了電話和去G樓報遺失

最後,在逃生梯發現的!(只是想到去搜那-)

是拿到了,可是都被翻過、、、現金(零錢)都被搶走了

最後,還去到警察局!? (今天情人節耶-)

去報案,又回到新光三越,去看監視器!?

(第一次去到不為人知的新光三越辦公室-)

這個只能算是~強行侵占(罰款也只有500?)

只能說台灣法律,不好吧?(還以為5000元以上耶-)

警察和新光的工作人員,合力檢查和調帶子的發現嫌犯!

知道兇手是誰後,但他已經逃之夭夭了、、、

只能下次有機會,抓他!(可惡-真的很討厭的說)

是因為去年的感同身受,覺得很氣憤的說、、、

然後,再回去寫用的資料~竟然,坐警車去警察局~

第一次坐警車(還是新車耶-)皮味好重、、、

等警察打好資料,偶爾會問我們學歷![說國中還是高中?]

我說了~大學!(心裡就很想笑的說-)他還頓了一下

也問了,我們的學校!同學只說名字,我補充[科技大學!]

怕他又搞混了~(哈哈哈,誰叫我很幼齒呢?)

五點多,才把東西都用好了,走路去店裡、、、

不過,今天真的很傻眼的說、、、很多的不一樣的第一次的說

去警察局、還坐上警車(瞎-),明明是情人節,卻搞的很OVER!?

以後,可能我們都會對情人節,又愛又恨的說~(笑)

以上,就是我們的情人節驚魂記的說、、、

台長: 和風小鮪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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