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牆上看到了一篇文章,
我不知來自那裏,
我覺得不錯,
就把他抄起來了!
催眠!
你曾經很渴望擁有某樣東西,
可是當它真的屬於你,
你卻又覺得:啊,不過如此。
你曾經很響往到某個地方去,
可是當你真的到了那個地方,
你卻又想:啊!不如歸去。
人啊!總是在得與失之間擺盪,
想不到一心懸念,
得到了,意興闌珊,
所以,當你如何苦苦追尋也無法得到,
你朝思暮想的那個東西時,
不妨這樣告訴自已:
也許,也許永遠都得不到的,
才是最好的。
永遠的不到,
就永遠不會有因為得到而產生的厭倦。
寫的真的不錯,
可以得到的不珍惜,
也許人就是這麼的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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