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
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 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
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
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種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佔有』。
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
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
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
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
這種喜歡僅僅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他必須反覆思量。
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更包含個性、能力和思想。
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設身處地為人著想,
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
在慎重的思考後,才義無反顧的做出承諾。
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
對世人有愛,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
對於朋友、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
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以換戀人為樂,別人的愛對他而言,
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收集到了,流行過了,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除了有情之外,還須有義。
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
彼此相愛,互相扶持,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此生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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