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時候畫了一幅畫。就是本台「看,是活著的」那篇文章底下的那幅畫。很明顯的那是用很多張圖畫紙拼起來的,因為我想畫很大很大的畫,我一直很想畫很大很大的畫一直沒有,這次終於這麼做了。過程中一張紙一張紙輪流畫,又再左右併置、上下併置、對角併置,這樣反覆且小心翼翼地去畫紙張和紙張間的連接處,這麼做的同時很容易不小心從這張畫沾到了顏色在手指上,又去沾到另外一張畫,所以得要相當謹慎。我猜一定有更簡易直接的方式,只是我自己不曉得,所以只能用如此愚笨的法子,每次要畫的時候,都得先在一張張攤在地板上玩拼圖。
我自己很喜歡這張畫。雖然沒畫完。但因為它很大。
不過今天的主角不是它。今天要說的是,我這個人很不容易火大,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的緣故,所以一旦火大起來,經常會做蠢事。
大概……咳,懶得計算了,總之就是幾年前,當時住在現在這個房子之前所租的那個房子的之前所租的那個房子。對。就是那時候。那時候,我房間的雙人床,床頭貼著牆壁,床尾朝著窗戶的方向,每天早上,都在「唉好亮喔」的苦惱當中繼續我那原本就很困難的睡眠。
我有加窗簾。但是一般窗簾對我來說是沒用的。沒~用~。更何況我是用很簡便的曬衣夾來夾窗簾,太厚重的布根本支撐不住。
有一天老娘火大了,把那窗玻璃全部都用圖畫紙密密給貼了起來。
後來發現圖畫紙白白的,隔光效果其實很差。於是老娘又火大了,用黑色膠帶把窗玻璃全部密密貼覆起來。(後來事實證明效果也沒有太佳,但貼都貼了。)
我想如果從外面看進來的話,大概會以為裡面住了一個神經病變態吧。電影裡面都這樣演的。神經病變態才會把窗玻璃隨便用膠帶橫七八豎地密密貼滿。
搬家時,把那些膠帶撕下來,我才驚覺玻璃上沾滿了難已處理的膠液,實在非常對不起房東。聽說後來他們也請人著實費了一番功夫來刮清,好像有跟我收這筆錢,不過我不記得了……。總之任何人,任何人,經過這番教訓之後應該都不會再做一次這種蠢事了吧?對吧?
唉……我想你們已經知道我接下來要說的是什麼了……。
我現在住的房子雖然不是套房,但由於坪數不大,為了保持寬敞的空間感,所以客廳、廚房、床等等之間是沒有隔間的。針對客廳那一整面能夠看見大片天空的玻璃窗,從一開始,便下定了「一定要裝隔光窗簾」的決心,但是因為隔光窗簾很貴,所以廚房的落地窗,就想說「這邊離睡覺的地方稍微遠一點,應該沒關係吧」的僥倖心理。
舉凡人抱持僥倖心理的時候,事情通常都會有歪腰的結果。切記切記。
在一個沒有隔間的房子裡,光,是無所不去的。一處有光,處處皆有光。我不知道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一開始會沒想到。於是我又開始過著一到早上天亮了就得和光芒抗戰的可憐睡眠。但是這次我沒有再拿膠帶亂貼。我已經學到教訓了。我乖乖忍受著。
直到有一天老娘又火大了。
於是我突發奇想,把那張很大、用很多張圖畫紙拼起來的蠟筆畫給一張一張貼到玻璃上。我想,已經畫上東西的圖畫紙就不是白白的了,應該就比較有遮光效果了吧。而且這次我用的膠帶,是那種所謂不沾牆壁的好撕膠帶。就是那種人家塗油漆的時候用來黏在要塗和不塗處之間的那種膠帶(對啦!我不知道那種膠帶叫甚麼)。因為我已經學到教訓了。我儒子可教也。我有事先想到膠液很難清除的問題。於是,我再度把玻璃窗貼滿讓人家以為裡面住了個神經病變態。
隔天早上發現,原來已經畫上東西的圖畫紙雖然不是白白的了,但還是沒啥遮光效果。更何況那幅畫,很多地方我都刻意留白……。但既然貼都貼了就權且聊勝於無地用著吧。反正我自己喜歡那幅畫。瞧著高興也好。
有一天嚴藝文小姐到我家的時候,毫不客氣的說:「這樣好怪,拿掉啦!」
雖然我很想不屑地撇撇嘴角,嫌她不懂得欣賞。但老實說……真的很怪……而且又不遮光……
昨天晚上我忽然決定要把畫拿下來,一張一張好好收存。
然後我發現,那個該死的所謂不沾牆壁的好撕貼紙,一樣會留下一堆難以處理的膠液……我原本很小心地慢慢撕,但那種膠帶很薄,貼在牆壁上的時候明明很好撕,貼在玻璃上卻變得很難,經常撕斷,兩手沾滿黏液、玻璃上也沾滿黏液、畫紙上也沾滿黏液、而且還經常不小心撕到畫紙的邊邊、要從手裡扔進垃圾桶還一直黏在手上下不去、畫紙繼續東一點西一點地有點破裂……
於是老娘又火大了。乾脆兩手亂抓地開始用力猛撕。
因為如此,所以現在玻璃上還有一堆黏液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而且那幅好不容易畫出來的很大很大的畫,花了一兩個月都還沒畫完的畫,就這麼,生生地,被我自己給一張一張撕爛了……。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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