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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9 17:45:59|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說』→買下我的愛情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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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輕輕再吻向她的臉頰,她微微地抖了一下,

我圈住她的腰,吻向她哭腫了的唇,在她的唇上說:「生日快樂,老婆。」

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說出那麼噁心的話,

我從沒叫過人老婆,第一次叫就叫得滿順口的,

現在想起來還是嚇了一跳。

但是,我並沒有思緒可以多想。因為當時,她哭得更慘了。

我記得那晚,整個枕頭都是濕的,

她的頭髮也濕了,我的頭髮也濕了。大家在冬夜裡,濕成一片。

我溫柔地,想盡辦法取悅她。

她似乎也感染到我的努力,後來,竟變成她在取悅我。

她充實了當夜我失落的心,讓我有了心酸的滿足。

那夜,我們兩個相擁而睡,

大家都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她累了,

我也累了,就這樣一睡到天亮。

醒來之後,想起了昨夜的旖旎,我不太敢張開眼,

心裡也開始咒罵自已。一直以為自己是那種最行得正坐得端的,

沒想到也敢這樣一夜風流。悠悠,這都拜妳所賜!

我睜開眼睛,希望她可以先行離去。打量四周,

她竟然打開了窗簾,讓一天一地的冬陽照亮著整間房。

怎麼會這樣?我不禁歪了嘴。風流的一夜情不是應該見不得光的嗎?

突然,浴室裡走出一個窈窕的身影,

白色的浴巾包裹著女性化的軀體,充滿了玫瑰花的香味,

而令我感動地,她第一眼就是看向在床上的我,發現我醒了,

對我嬌柔地一笑。


「早安!」 我吶吶地一笑:「早安!」

「要不要洗個澡?我們出去吃早餐好嗎?」

她坐在昨晚我坐的床沿上,輕輕地說。

還吃早餐啊?不過我還是坐直了身體:「好啊!」呆呆地。


「那不快起來?」她調皮地一笑,站起身,

大力地扯走蓋在我身上的被單,看到我狼狽地裸著身體,

我低吼一聲,連忙想抓回被單,沒想到這樣一扯,她的浴巾也掉了。

她笑著尖叫,馬上抓回浴巾。但是那輕輕一洩的春光,

竟神奇地照亮了我的生命。沖完澡,退了房,

我們隨便去一家露天的咖啡座咬三明治、喝咖啡。

今天很溫暖,有可能是因為有她的關係。
 
我緩慢地攪著咖啡,輕輕喉嚨:「嗯,老婆……」

她嗆到了,吐了那一口的青瓜出來,

她俏皮地搥著自己的胸口:「你叫我什麼?」

我愣住了:「老婆啊!你昨天也叫我老公。」


想到昨夜,她臉紅了。她重新坐正,把手規矩地放在膝上,

微微對我一鞠躬:「初次見面,請多指教,我是龔詠麒。」

我又一愣,隨即,我懂她的意思了,過去的就隨風去吧!

忘記所有的不如意,今天又是全新的一天!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很輕鬆,

可能淺意識中我也怕她講出要我負責任的話吧?

我笑了,點點頭,也學她那樣一鞠躬:

「妳好。我姓周名志功,今年二十有八,

 剛存夠錢可以買一台日本小車,有機會的話請賞光。」


陽光下,我跟詠麒相視而笑了。

這樣一笑過我發覺,昨天的失戀又不能算太壞。

悠悠大小姐不再滿意我,那就算了,我也不好耽誤人家。

她有她新的幸福,我也可以有我新的戀情。

新的戀情?我嚇了一大跳。真不要臉,

才跟人家認識第二天就以為人家要跟我談戀愛。

我悄悄看了她一眼,她正專心地在跟人家講手機。

清脆的聲音敲打著我的心,時笑時講,

跟誰可以講得那麼甜蜜啊?會不會是她真的『老公』?

我的臉色一暗,在心底嘆口氣,拿起帳單就走。

正付著錢,突然,她邊講著手機邊拉住我的手,

我微微轉頭過去看她,原來她講得太忙,怕弄丟了我,

那種感覺,就好像我們是真正的情侶一樣。

我收好錢包,主動地牽起她的手,看到她微微一愣,

旋即又燦爛地笑了。

我牽著她走到捷運站口,那個我們初次相遇的地方。

她剛好掛下電話,所以我就得放開我的手,

我把手插在牛仔褲後面的口袋,手裡還有她的餘溫。

「那……就拜拜囉?」我說。


她大叫:「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我看向她,不懂她的意思。難道她要我付錢?


「你不想留你的手機號碼給我?」她受傷地問。

我笑了,天地又開始轉動,我飛快地說了我的號碼。


她急了:「哪有人說這麼快的啦!再說一次!再說一次!」

我咧開嘴,搶過她那隻彩色的、可愛的PHS,

嗶嗶嗶地打下我的號碼,然後給自己打了個電話,

看到手機上的螢幕:「搞定!」

她也笑了:「你怎麼那麼聰明?」

「所以妳從今天要開始崇拜我。」我得意地說。


「是!」她很有元氣地回答,把夏天突然帶回來了。

從此之後,我就過著四季不分的日子。

聖誕節,我跟她在台北市陽明山橫衝直撞,

不過掌握方向盤的是她不是我。那天,

我過得像在夏天裡吃麻辣鍋那樣。

在那夜,她冰涼的肌膚才帶給我秋日的涼爽。


所以後來人家問我,聖誕節在哪裡過,我就答:「不是在冬天過的。」

這句話聽得每個人一頭霧水,

知道我跟悠悠分手的人就說我被拋棄得瘋了,

不知道的人就感覺我好像另結新歡了。

所以辦公室裡大家一個閒話家常過一個,

每個人看我的眼光都曖昧至極。

過年,我跟她去了墾丁,她的家人跟我的家人都喜歡打麻將,

就我跟她不喜歡,所以,跟家人請了假,

飆到墾丁去過暑假。詠麒有一雙修長的腿,

黑色的泳裝把她的身材顯露無遺。

那天,在南台灣的豔陽下,她綁了條波西米亞的絲巾,

大大的復古眼鏡,躺在沙灘上喝著礦泉水,

我從沒看過比她更會享受的女人。

辦公室的人又問我,過年去哪裡,我又說是在夏天過的,

他們又覺得我不僅瘋了,也傻了。可是,我們之間的激情又有誰懂呢?

擁有一個帶給你無限激情的女人,活該是要瘋瘋癲癲傻傻的。

元宵,我跟她去看了全台北市的花燈,最令我驚喜的,

是她在她的小房間裡自己做的h#llo Kitty花燈,

她那個小白癡,把h#llo Kitty做得跟隻Snoopy差不多,

我都不知道她是怎麼辦到的!

我抱回她:「妳這笨蛋!如果被壞人或是色老頭拉走怎麼辦?」

「我知道你會來救我。」她這樣說。

「放屁!」我又笑:「我又不認識妳,怎麼會去救妳?」

「我就相信你會!」她又趴起來:「你會不會?你說嘛,你會不會?」

「好了好了。」我又抱回她:「妳不要再這樣亂動,這樣很容易擦槍走火。」

「什麼擦槍走火?」她嬌笑:「白癡!老實說,你到底跟悠悠交往多久了?」


我想一想:「這不重要。」

「不重要?]

「重要的是,因為她甩了我,我才可以認識妳,這才是重要的。」

我感到她在我胸前笑了。

「我從不留戀過去,妳知道。」我徐徐地說:

「只要我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當時在交往的人,

 過去發生過什麼,對現在的我而言,一點也不重要。

 與其想念過往,我還比較願意計畫一下未來!」


她又趴起來:「說得好!」我看著她,在黑暗中,

點點蠋火,把她細緻的臉印得深深淺淺,

她嘴邊的笑甜進我的心,害得我心痛。

「妳好美。」我用拇指輕輕刷著她的臉。

她閤起了眼,靜靜蜷著笑享受我的撫摸,這個動作太美麗,

我等不及再次將她佔有,又醉了一次。

冬去春來,等到我看著詠麒換上了無袖上衣,

我才發覺我跟她已經交往了有半年。而跟悠悠,

也分手了半年。這半年來,我所知關於悠悠的唯一消息,

是從她的好友之珊那兒聽來的。

她在電話中暗示我,悠悠很後悔和我分手,

還說很想和我見個面,但我現在心裡只有詠麒,

我只想著詠麒的好。

和悠悠一樣,詠麒也喜歡打電話給我。

可是都算準了時間才打給我,有時候是短短一句話,

看她中午可不可以過來找我,或是晚上又準備了什麼節日;

要是我出差,她就一定在我洗完澡,要睡覺時打來。

告訴我她今天上了什麼、交了什麼功課,大四了,

也不輕鬆,可是她的抱怨都是可愛的。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她無論如何都是可愛的,

但悠悠每次的抱怨都讓我頭痛欲裂,恨不得速速掛上電話。

經過了一些時間,我終於知道,

原來我跟悠悠的冷淡並不是因為工作上的繁忙,

而是我下意識在逃避。

我不喜歡她對我無窮無盡的要求,

也不喜歡她跟我報告她朋友的男朋友又買了什麼禮物。

我對物質的要求並不高,我最重視的是兩個人在一起的感覺,

我一直覺得,今晚我送她一顆五克拉的鑽石,

並不能表示我是一個完美無缺的男人,而如果我送不出來,

我便是個一無是處的男人。悠悠剛開始也不是這樣的。

一直到她出社會,進去大公司上班,她才變得面目全非........不不不,

也不可以這樣說她。這種變化其實也可以歸納在『成長』的一部份。

以前的悠悠不會這樣,那是因為她不懂,

現在她懂了,她喜歡了,那就表示她終於知道自己喜歡的東西是什麼,

自己喜歡的男人是什麼樣。

由此可知,她真正喜歡的,並不是我這一類型的;

而我喜歡的,也不是她那一類型的。

我喜歡的,是詠麒那一類的。

有那麼一天,詠麒給了我一隻跟她一模一樣的手機。

「這樣打比較便宜。」她說,喝著咖啡歐蕾。

我像看到毒蛇,把自己的手機拿出來,

那是那隻新的阿爾卡特,香港找了方中信代言的那隻,

義正辭嚴地告訴她:

「這才可以叫做手機!男人的手機!

 妳要我拿這隻手機在辦公室,我會被笑死啦!詠詠!」


她嘴一扁,眼眶就紅了:「好,那把它丟了吧!

            不管人家是打了多少工才買到的!

            把它當垃圾一樣丟了吧!」

我屈服了:

「好好好,我用我用,別丟別丟。

 妳說妳去打工?為了買這一隻手機給我?」 她點點頭。

我又高興又心痛:「傻瓜!我可以自己去買啊!」


她笑了:「我喜歡送你禮物嘛!」



台長: S. Ap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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