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價值一直在變動,過去的人一諾千金,到現在反而被認為是傻了,包袱
所以人想到的用騙的,因為成本做低,而且讓人信了,就容易予取予求,而現在
已走到了法治,所以凡事要求證據,但為找到證據反而成為人為脫罪的關鍵,
而到最後發生事了,凡事要求證據,也放棄人與人的信用,為自己利益至上而
放棄信用,這已是社會的轉變了!看到人心複雜的無奈和讓人不願再相信人的
關鍵了,但生活於社會中,也許讓著讓著,也讓有心人,看準著文字和法律規則,
不完全能照著公平良心的路走,而放棄,而無適從,而一退再退,或甚至不在相
信人,而失去了自我對應社會的自信了!真的有心人利用法律規則的漏洞,是
真的,但基本的個人,心不能亂和因煩而失去思考的心,刻意避開,方法可以搜
集,辦法可以在找,但那份自我放棄的煩心和刻意的退,卻是無形傷害自己的
所謂沒擇,不是的,人會迷而失去對環境的警覺,於是漸漸有的煩心和討厭了!
也產生的過度的喜好和自我催眠和自困迷境中,就是不斷不斷看著自己的缺
點和迷失,慢慢慢慢自我調整,才能看到自己一直逃不出的困境,而願意看著那
分心煩的痛,討厭被困,有勇氣願意找到突破...............要不只是抱怨而空等讓
寶貴時光溜過.......而直到老到無能為力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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