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啦啦,怪怪…
妳知道我剛算出什麼嗎,其實也沒什麼妳不知道的
都告訴過妳的,也就我在這可以領的錢而己,
不說妳一定跟我一樣沒想過,別的不說,先算給妳聽就知道了
我現在試用期,假設是出差一個月:
22000加上零用金人民幣100:
30x100x(大概)4.25=12750
所以薪水其實是22000+12750=34750
然而,只要再過一個月我就過了試用期,所以依公司規定:
出差每天加津貼30美金,那出差一個月:
就再加上30x30x(大概)33=29700
而且過了試用期薪水至少調升3000吧
那一個月的薪水等於是25000+12750+29700=67450
67450.....怪怪,如果以出社會才三個月就遇到來說…
妳說咧?不可能吼,可是在我們公司好像不是不可能喔,
再再加上,來這邊又不用花什麼錢;食衣住行都包了耶…
這數字夠嚇人了吧,雖然它肯花錢,但是…
一個公司要真的這麼肯花錢培育一個台灣幹部到這種地步的到底有沒有?
這真的是未知數了喔,想想看 出社會也才三個月
這三個月也等於是待在公司的三個月了,這…
所以,我就說會不會一直把我放在這裡的這問題不是這麼簡單嘀
這真的一定會牽涉高層考量吧 我猜,
而且,聽說去歐洲還更高,是算歐元的喔…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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