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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23:47:32| 人氣929|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是廖爬仔2008-01-09 2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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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申訴265公車司機林傳宗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12/31晚間17:50左右從台北車站搭265往土城方向
司機證號3222~姓名:林傳宗

從一上車後司機便不停的按喇叭,紅燈也按黃燈也按~反正前面都塞死了他也按~並且無視機車騎士,絲毫不知禮讓,與前方車距大約不會超過十過公分(因為我坐第一位),似乎以把車上的乘客甩來甩去當作樂趣~而且已經有位婦人告知他怎麼都不把人命當一回事了~他似乎還大屌不甩~~
請問貴公司的司機是趕著回去大便是嗎~~坐了無數班公車還沒遇過這種人
我下車時有個國中妹妹也在抄你們的電話~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打就對
建議貴公司這種司機~叫他去死一死算了~~自己不要命~不要在路上害人~~~我要去交通局申訴了~~~881

以上是我留在三重客運網站的~不過我知道他們不會有任何的動作~~~申訴一點用都沒有~~~希望在這~能有點回應~~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交通局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 交通局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 2008/1/9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7.1.9 北市交二字第097300318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97年1月2日向本府單一申訴窗口首長信箱反映公車事宜,本局非常重視。
有關您反映96年12月31日晚間5時50分左右三重客運265路公車,駕駛員為林傳宗,於台北車站往土城方向一路亂鳴喇叭和危險駕駛 1事,案經要求三重客運查處,該公司查證後復稱:經查該車車號為FT-702,除已約談告誡該駕駛員外,另核予記過乙次處分以儆效尤,同時也飭令該線所有駕駛員確實遵守行車紀律,特別留意站牌區是否有乘客欲搭車,以維護乘客之權益,提升服務品質,並將加派員稽查以杜絕此類似情形再發生。
本局除再次要求該公司確實督促及管考所屬駕駛員,並將持續不定期加強稽查,查獲違規情形將列入年度公車服務評鑑缺失項目扣分。
感謝您來信提供本市公車服務情形,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不吝賜教(公車服務專線2729-1181或本局首頁http://www.dot.taipei.gov.tw下方點選「服務信箱」),我們當竭力提升公車服務品質以提供市民更舒適、體貼的公車服務。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羅孝賢 敬上

~~~~~~~~~~~~~~~~~~~~~~~~~~~~~~~~



這是我在氣頭上寄去的投訴信和回函,1/9日交通局傳了一封簡訊給我,要我去信箱收信,以公家機關的速度,我想這算是快的了~至少有讓人滿意的感覺,看來上交通局網站投訴還算有點效果,還好我只是久久坐一次這個方向的車,要是讓我每天碰到那位司機,肯定會死不少細胞。

台長: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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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藤=翔
掌聲鼓勵!!鼓勵!!!

這個社會就是需要愛管閒事的人...
2008-02-14 22:02:27
愛咪
我是通勤族
也時常碰到惡劣司機.
當下真的是忍無可忍,氣頭上過了又忘記哩
,下會碰到了結果更生氣
愛咪下次也要記下司機性名跟車號..申訴他 \ /
2008-05-20 09:25: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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