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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3 13:28:19| 人氣1,27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離婚的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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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報紙, 某名媛跟丈夫離婚, 受訪其間她表示 “越嫁得多越好”. 相信這句說話不止對我, 還對不少人都會對婚姻加添很不好的印象.

或許她是名媛, 這句說話只能令我認為, 每次的離婚可以得到對方一半遺產或贍養費之類 (如果對方的財產比自己多. 但在她的例子而言是必定比她多). 彷彿婚姻是一項商業的交易, 待離婚時有利可圖. 有些人會從另一方面看, 認為離婚後的 “回贈” 是一份保障. 我也同意婚姻是需要保障, 但這份保障不是來自金錢, 而是對方的愛.

一個對女人有愛的男人, 必定能為她照顧一生. 一個對女人有情的男人, 跟女人分開後必會為女人照顧她所願意接受的需要, 絕不用女人費心. 如果要去到用律師來處理贍養費的事宜, 縱使贏了金錢, 但輸了人格. 男人願意付的, 不管是錢或甚麼, 只要女人要求便可. 先決條件是男人要對女人還有情.

在於男人而言, 除金錢以外為已分開的女人所付出的, 肯定因為對女人還有情.

台長: 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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