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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4 01:53:00| 人氣1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失去, 才知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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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曾經失去過很多東西. 物件的, 有人可以尋回, 有的卻明知道在哪裡失去, 遍尋不回. 友情的, 會永遠失去, 或已經變質了. 而愛情, 如果擁有後, 失去, 即分了手, 可以尋回嗎??

我時常都覺得, 分手二字是不能說出口, 怎樣情況底下也不能, 除非是認真的說. 一旦說出口, 就要承擔有可能發生的後果. 後果可以是真的分手, 傷痛, 不能復合, 再經過折磨才復合等等, 基本上是負面多於正面, 否則不會分手.

既然一個人, 捨得分手, 捨得不愛他, 捨得放棄他, 捨得放棄過往所累積的感情, 還有拿說分手的勇氣, 那麼, 他也應該捨得放棄再一次復合的機會. 分手不是一時三刻想說就說, 要經過思考, 權衡輕重後仍說出口, 便要承受, 便要付出代價.

代價就是, 如果當有一刻你發覺失去了對方, 才知道對方原來是你想珍惜的人, 你後悔當初的決定, 後悔當初的衝動, 或者更後悔當初說出的一句話, 將會永遠失去這個人.

台長: 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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