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簡民章/教(台北市)】 2007.05.09 03:15 am 123
今年元月十九日,曾經是台灣民主道路上的一個「羞恥日」。在那一天,民進黨立法委員用暴力,阻止「中選會組織法」的表決。接近四個月後,昨天在台灣民主之路上,又多了一個「羞恥日」,執政的民進黨委員再度用暴力,阻止主席主持會議討論這個組織法。
我們不敢相信,一個以「民主、進步」為名稱的政黨,一個四十年來鼓吹民主為其核心價值的政黨,居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出暴力,破壞民主體制。
沒有公正的選舉,就沒有民主。沒有合法、公正、客觀、獨立的機構主持選務,就沒有公正的選舉,舉世皆然。台灣號稱是一個「民主國家」,卻縱容目前中央選舉委員會,在沒有法源、其成員提名九成由行政院包辦、公正性屢被質疑的情況下,繼續運作,這是民主之恥、台灣之恥。
現在的中選會,成員十七名,其中屬在野黨推薦的只有兩席,其他的都由執政層峰指定。在這個機構的運作之下,爭議百出,例如容許「公投綁大選」,中選會對此配合辦理,引發爭議。期間有中選會委員辭職。
上次總統大選,選務問題也百出,有已被宣告死亡者「投票」的,有投票當天不在國內的人「投票」,也有在監服刑的人前往投開票所「投票」…凡此種種,中選會有無發揮公正性?真是再清楚不過了。另外,中選會在二○○四年大選前曾舉行電視「公投辯論」;當時擔任委員的一位主持人公開表示「公投不違法」,也引發爭議。後來這位委員成為主任委員。
這就是現在的中選會。這樣的組織怎能不改造?據報導,國親版本是十七位委員中,六位由民進黨和台聯黨推薦,六位由國民黨和親民黨推薦,剩下五位由民進、台聯提四位,國民、親民提四位,無黨籍提兩位,由行政院長就其中各挑半數,共同組成。這個架構如果通過,藍綠陣營將各接近半數,但無陣營過半,沒有一個陣營可以操控全局,另外還規定重大事項要三分之二表決,任一陣營的基本權益皆獲保障;聽起來比現在的公平,而且和NCC的組成方式不同。行政院的版本是委員全由院長提名,但經立院同意後任命;這個版本至少讓立院有同意權,也比現在的要公平。
面對這兩個版本,民進黨不准許討論、不准許表決,為什麼?是怕中選會變成合法機構、公平機構?難道民進黨要堅持中選會繼續當黑機構?繼續問題百出?繼續出現選務爭議?繼續接受被「行政院掌控」的指控?
請民進黨不要忘記創黨的理想。選舉要贏,要靠選票,不應靠裁判,更不應靠一面倒的選務機構。這才是我們記憶中有理想、有抱負、對台灣民主生根有承諾的民進黨。我們也再度呼籲主席王院長,站在維護台灣民主的立場,勇敢地動用他應有的、過去曾在立院動用過的警權,維持秩序。縱容暴力,就是踐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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